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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6-12-22 00:00:00
来源: 政务信息办
 

宝鸡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43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发2015109)精神为加强我市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乡村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宝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落实教师队伍建设各项政策,2017年前,建立起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政策保障机制,乡村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显著提升,城乡师资水平差距明显缩小。到2020年,力争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师德为先,立德树人。着力提升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发挥乡村教师立德树人言传身教的作用确保乡村教育正确导向

(二)确保数量,优化结构。拓宽乡村教师的补充渠道足额配备乡村学校教师不断优化乡村教师队伍年龄和学科结构

(三)提升质量,提高待遇。加强乡村教师培养培训完善对乡村教师的激励机制提高地位待遇改善工作生活条件增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

(四)稳定队伍,促进交流。完善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机制推动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有序有度有效流动

(五)强化统筹,注重实效。加强编制教育财政人社等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合力,推进乡村教师队伍及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具体措施

(一)强化乡村教师师德建设。实施乡村教师师德提升计划开展师德模范进乡村活动促进乡村教师师德学习丰富师德教育内容提升乡村教师的师德水平落实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师德考核评价为每个教师建立师德档案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建立完善师德建设责任追究制度采取巡回宣讲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扎根乡村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弘扬乡村教师精神

(二)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完善新任教师补充机制每年末由教育部门在编制部门核准的编制数额和人社部门确定的年度增人计划限额内,科学编制下一年度教师招聘计划在中小学编制“总量控制、城乡统筹”的原则下,试行以镇为单位的紧缺学科教师无校籍管理。镇统编,中心校管理,实施一人多校或远程教学模式,确保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

(三)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依法依规保障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实现乡村教师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零拖欠做好乡村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社会捐赠等渠道建立县(区)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基金实施乡村教师年度健康体检制度所需费用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有条件的可由县(区)财政单列资金予以保障各县(区)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对乡村教师实行有差别的补助标准加快实施边远艰苦地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统筹解决

(四)落实乡村教职工编制标准。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照城市标准统一核定其中规模较小的中小学和教学点可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乡村寄宿制学校根据情况可适当增加教职工编制。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总量控制城乡统筹按需配备结构优化动态管理的原则采取余缺互补有增有减的办法根据班额生源变化学校布局调整等情况进行编制调剂统筹使用教职工编制确保乡村学校教师编制落到实处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纳入实名制管理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挤占挪用和截留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严禁其他行业和单位长期借用教师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临聘人员

(五)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改进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标准注重乡村教师的师德素养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教育教学方法和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等职称职务评审中对乡村教师不作外语计算机成绩外语计算机教师除外)、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增加乡村学校中高级岗位数量,实现县域内城乡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总体平衡城区中小学教师晋升中高级教师职称职务应有在乡村学校任教1年以上经历对在乡村学校任教满30年且现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在职称评审中予以倾斜,在同等条件下,乡村教师优先。

(六)建立乡村青年教师专业成长培养机制。鼓励城市(县城区)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采取有效措施保持乡村优秀教师队伍相对稳定。实施乡村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由县(区)教师培训机构牵头,建立青年教师成长档案及“三级三类”优秀教师青教培养奖励基金,实行定向施策,精准培养,培养对象分别达到县、市、省级三类目标,分别给培养人一定数量奖金。

(七)推动城镇优秀教师校长向乡村学校流动、交流。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原则加快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教育行政部门对县域内教师实行统筹管理按需调配组织聘用编制人事财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为组织城市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提供制度保障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长效机制每学年按照要求完成规定比例的交流轮岗任务实行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实名考核备案制度各县要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大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多种方式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交流城区优秀骨干教师(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教改标兵、教学能手、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交流到乡村任教,交流期间享受乡村“三级三类”优秀教师同级补贴。县域内重点推动县城学校校长教师到乡村学校轮岗交流乡村学校青年教师到县城学校学习交流;乡镇范围内重点推动中心学校教师到村小学、教学点交流轮岗。县级政府要落实好交流轮岗教师校长有关补贴待遇

(八)促进乡村教师校园长专业发展。实施好乡村教师能力素质提升工程2020对所有乡村教师和校园长完成不少于360学时的培训构建和完善乡村骨干教师体系加强名师工作室学科带头人工作坊和教学能手工作站的建设管理为乡村教师提供更多的学习提升平台启动“名校长培养计划”,通过出国深造、名校送培等方式,培养中小学优秀校长100名。加强乡村学校音乐体育美术英语信息技术科学等紧缺学科教师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采取学习型跟岗交流专家带领送教下乡远程培训等多种形式精准帮扶乡村教师专业成长鼓励乡村教师在职学习深造不断提高学历层次加快推进教师进修学校标准化建设建立完善教研机构培训机构电教机构三位一体的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服务体系建立市县教研员定点联系包扶乡村学校制度以大学区为单位形成乡村学校集中教研制度构建城乡学校发展共同体形成不同学校之间优质资源共享机制全面深化乡村学校校本研修形成乡村教师自我发展平台

(九)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加大对优秀乡村教师的表彰力度在评选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和各类评优树模活动中向乡村教师倾斜对在乡村学校从教10年20年30年以上的教师县分别建立完善奖励机制。落实教师荣誉休养制度实施对乡村教师的专项计划安排优秀乡村教师学术度假和疗养吸引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对表现优秀的乡村教师给予物质奖励大力宣传优秀乡村教师的先进事迹在全社会营造关心乡村教师支持乡村教育关注乡村学生的良好氛围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区)政府是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把乡村教师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制定落实措施细化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要将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纳入年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加强考核和监督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统筹管理规划和指导编制发改财政人社等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履职尽责确保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落实保障经费。市上将通过相关政策和资金渠道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各县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大力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要把资金和投入用在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最薄弱最迫切需要的领域切实用好每一笔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要制定严格的经费监管制度规范经费使用加强经费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截留克扣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强化督查落实。各县(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落实工作的考核和监督建立政策落实成效评估和追责机制对实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要把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情况纳入县级党政领导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考核和同级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考核内容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每年都要把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作为专项督导的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导督导情况在市县范围内通报并适时在有关媒体公布

 

各县政府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并报市政府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