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策

宝鸡市就业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

发布时间: 2013-01-29 15:24:13
来源: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提高全市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全面推进全市就业信息化建设工作,按照《陕西省就业信息化建设实施意见》(陕人社办发[2013]1号)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全市就业信息化建设工作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为指导,依据就业优先战略的总要求,以全面提升就业服务和管理质量为目标,坚持“统一规划,分项实施,重点突破,有机整合”的原则,计划从2013年开始,利用3年时间,建成实用便捷、运行高效、技术先进、资源共享、安全可靠的就业信息化系统,推动全市就业服务工作实现决策科学化、管理现代化和服务便捷化。

    二、目标任务

    以全面提升就业服务和管理质量为目标,紧紧围绕促进就业的重点工作和发展方向,从2013年开始,依托我市金保工程一期建设基础,构建统一、高效、安全的就业信息系统应用支撑平台,实现就业各项业务领域之间、各地之间、基层到省级主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有效衔接,形成统一规范的信息化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业务经办、决策支持、业务监管体系。

    三、建设内容

    我市就业信息数据分中心建设,依托全省就业基础信息资源,在加强全市现有各类就业软件使用的基础上,配合省厅完善就业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主要包括:

    1、数据中心升级改造。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对我市现有的就业数据中心进行升级改造,对原有数据库服务器进行升级,扩充内存,升级存储容量,达到“逻辑集中、适度分布”的建设要求,对各项应用系统提供有效支持。

    建立就业服务信息系统数据采集和入库、数据访问和权限控制、数据备份、数据交换和发布、以及机房管理等一系列安全管理系统,建立健全CA安全认证系统,以确保系统数据的安全。

    加强就业服务信息系统的数据接口建设,满足后期与省厅、政府部门交换数据需要。

    2、应用软件建设。继续推广部署涵盖各项公共就业服务主体业务功能的“劳动99”三版软件系统,加大培训实名制软件、就失业登记软件、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等软件在市本级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县区的使用力度,完善各类就业软件功能,收集整理使用经验和相关数据,为使用全省统一开发的应用系统打牢基础。

    3、信息网络建设。按照时间节点,全面建成下延县(区)、镇(街道)、社区,上联省厅的五级信息网络。配合省人社厅完成就业失业管理系统、就业政策管理系统、就业服务管理系统和网上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移动就业服务平台5个核心系统的建设。

    四、实施步骤

    全市就业信息化建设工作分四个步骤实施,在三年内全面完成。

    (一)数据中心升级改造(2013年6月-2014年6月)

    1、在我市金保工程一期建设的基础上,根据就业信息化建设需要,对原有市级数据中心、县级网络中心进行升级改造,通过扩充内存、服务器、升级存储、新增设备等方式,将应用于就业服务领域的应用软件、服务器、数据库、网络和安全设备等软硬件资源,集中在数据中心统一部署和管理使用,建成符合国家标准、具有开放性、伸缩性和扩展性、物理地点集中的就业数据中心。

    2、建设全市集中的就业资源信息库,形成符合业务发展方向和技术实现要求的数据分布格局,促进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以数据中心为基础,逐步建设逻辑集中、适度分布的就业信息共享服务平台。

    3、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的要求,完善市级数据中心和业务专网的安全防护体系,保证就业服务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包括建立省、市、县业务主干网络的安全隔离机制,实现多级的安全访问控制;在各级数据中心,实现对应用系统所在网络和关键设备的实时监控及入侵检测,加强对重要网段和关键服务器的保护;利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络信任体系实现对公共就业服务应用的安全认证,以及重要信息的传输加密保护和身份认证;建立就业服务信息系统的病毒防范体系;实现对就业服务应用系统的数据和主机设备的冗余备份和灾难恢复;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和组织体系,确保系统安全措施的执行。

    (二)五级网络建设(2013年3月-2013年12月)

    1、完善网络建设工作,以市本级为基础,采用光纤专线、ADSL+VPN等多种网络联结方式,全面建成下延县(区)、镇(街道)、社区,上联省厅的五级信息网络。岐山、千阳两县已经按照要求完成了乡镇、街道联网工作,其余县区要全力配合市局,在2013年年内完成网络建设工作,为全省就业服务业务应用软件的正常运行提供保障,支撑全市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业务向乡、镇、街道、社区和行政村的延伸。

    2、逐步实现与就业相关的各类机构间信息网络横连,包括职业中介机构、职业培训机构、创业服务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以及劳动保障监察和驻外劳务输出机构等,支撑各项相关业务的统一办理和业务信息的统一管理。对现有网络进行有效整合,就业系统与社保业务共用同一网络,并统一连入部—省—市广域主干网,基本完成“数据集中、服务下延、全市联网、信息共享”的就业信息网络基础建设。

    3、严格按照《劳动保障业务专网IP地址规划方案》(劳社信息函〔2003〕7号)中所规划的网络拓扑结构、IP地址、路由策略、域名、设备命名等规定进行网络建设。网络设置、路由设备命名、网关主机等设备的配置情况、广域网、路由配置、防火墙管理等,严格按照全省就业信息化建设技术方案等相关标准执行。

    (三)基础数据采集(2013年12月-2014年12月)

    1、加大现有软件使用力度,依托“劳动99”三版软件中原有的八项基础应用和新增开发的六项应用以及培训实名制软件、就失业登记软件、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等软件,对用人单位、个人、机构等基础信息进行采集和管理,利用一年时间,完成就业信息化系统基础数据采集工作,建立统一的个人基本信息库、单位基本信息库和相关机构基础信息库,在此基础上构建就业服务各项业务数据库,集中管理各项就业相关数据。

    2、在统一数据中心建立集中式业务资源数据库(简称生产库),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市级交换资源数据库(简称交换库)。生产库中包括当地全部在职人员、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求职人员和用人单位等服务对象的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支持本地的前台业务办理。库内信息随前台经办而实时调整。市级数据中心将当地生产库按统一的标准和规则进行综合和筛选,过滤过程性数据,保存结果性数据,形成用于支持本地的公共服务、决策支持、数据交换的市级交换库,便于后期和省厅的数据迁移、交互。

    (四)软件数据迁移(2014年12月-2015年5月)

    1、对就业系统相关的数据指标按照部颁信息分类和编码体系进行设计,并与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的指标体系保持一致,以保证与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中基础信息的数据共用。确保系统中,同一管理服务对象采用相同的信息标识符和具有一致的属性,以及各种相关信息的逻辑关系正确。

    2、通过制定数据接口和交换标准,以交换介质文件或建立中间表、实体化视图等方式实现信息交互、共享。通过导入导出XML、Excel等介质文件的方式,以松耦合方式实现公共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与相关应用系统之间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

    3、在省厅完成就业信息化建设相关技术标准,下发省厅就业信息化建设技术方案后,按照全省统一的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业务规范、业务流程和技术标准,全面梳理本地业务经办流程,对相关数据、流程进行优化,使我市各类数据代码、业务流程和信息符合省厅标准,将第三阶段采集的全市就业信息基础数据整体迁移至省厅数据中心,实现数据集中统一管理,完成现有软件向省厅研发的就业服务管理系统和网上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的平滑过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统筹协调。

    就业信息化建设工作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异常复杂,各有关单位、科处室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搞好统筹协调,县区人社局要成立就业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制定本地就业信息化建设规划意见和加强统筹管理的具体办法,局属各单位和各科室要根据业务需要提出具体的业务需求,统一进行整合。信息科要按照相关要求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二)加强就业信息化工作队伍建设。

    要建立健全信息技术培训长效机制,强化对信息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信息化建设队伍的整体素质,培养一批既懂技术又熟悉业务的复合型人才;要建立健全适合于信息化队伍的激励机制,为信息化人才充分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的环境;加强对全系统业务人员,特别是基层业务人员的信息化培训,提高信息系统应用能力。

    (三)注重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就业信息化项目建设必须与安全保密措施有机结合,做到安全保密措施先行。项目建设要严格依据国家关于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和非涉密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有关规定,在就业信息化工程项目的需求分析报告和建设方案中同步落实,制定实施与业务应用紧密结合、技术上自主可控的信息安全和保密解决方案。要建立和完善信息安全监控体系,及时发现和处置突发事件,提高对网络攻击、病毒入侵、网络失窃密的防范处置能力,防治有害信息传播,增强对网络和信息系统的监控、管理和保护,同时做好对数据的备份和保密工作,保证系统和数据的安全。

    六、考核评估

    (一)提高认识,强化协作

    各县区要充分认识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的基础工程,明确规划设计、开发建设、应用管理、运行维护的责任主体,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确保完成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加强与专业技术公司的合作,做好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和维护等各项工作。

    (二)加强指导,严格考核

    市局将组建就业信息化建设工作推进小组,承担相应的政策制定和业务指导工作,制定《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及标准》(详见附件),将信息化建设情况纳入公共就业服务绩效评估标准体系,请县区和有关部门、单位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定完善本单位就业信息化建设方案,确保全市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试点示范,树立典型

  市局将根据各县区经济发展、业务开展及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情况,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县区作为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示范县,并将按照有关考核指标,对示范县建设成果进行考核评估,从资金、设备、技术等方面予以倾斜照顾,同时通过组织经验交流会和现场观摩等活动,加强指导,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