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做好项目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根据省林业局、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项目计划的通知》(陕林财发〔2022〕180号)精神,现将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项目资金530万元下达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限:长期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0917-3260164(林业局) 0917-3262721(财政局)
联系邮箱:baojilinye@163.com
办公地址:行政中心1号楼7楼
附件:宝鸡市林业局宝鸡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项目计划的通知.pdf
宝鸡市林业局 宝鸡市财政局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