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2025-2026年第一批秋冬季重污染天气拟纳入应急减排豁免类企业和工程名单的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技术指南》(环办大气函〔2025〕314号)以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豁免类企业和工程申报相关规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审核通过拟上报省上纳入应急减排豁免类企业13家,应急减排豁免类工程11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举报问题,我办将组织逐一核实,对不应纳入豁免类企业或工程的,将不予申报,最终审核结果以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公示名单为准。
附件1:宝鸡市2025-2026年第一批秋冬季拟纳入应急减排豁免类企业名单
附件2:宝鸡市2025-2026年第一批秋冬季拟纳入应急减排豁免类工程名单
监督电话:0917-3263032
宝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