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宝鸡市供销合作社是市政府直属的经济合作组织,正县级单位。机关编制26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监事会主任1名,科级领导职数8名。
内设科室6个: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资产管理科、合作指导科、电商发展和项目管理科、监事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1号楼13楼
联系电话:0917-3260723
邮箱:bjsgxsbgs@163.com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机构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执行陕西省供销合作总社决议、决定,履行应承担的各项义务;
(二)研究和制订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成员社的改革与发展;
(三)承担市委、市政府和省供销合作总社委托的任务,行使政府授予的职权,按照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及其他农副产品、再生资源等商品的经营进行组织、储备、协调和管理;
(四)向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成员社的意见与要求,推动和参与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维护供销合作社和农民社员、成员社的合法权益;
(五)指导成员社的组织建设,增强联合社的服务功能,发展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和消费、金融、土地流转等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对有关行业或者业务范围内的全市性社会团体履行指导和监督职责,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密切同农民的联系;
(六)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调整经营结构,拓宽服务领域,加强“村社共建”、基层供销社组织建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和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开拓城乡市场,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七)监督、管理和运营社有资产,依法行使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
(八)指导全市供销系统的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为农服务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开展对社员、职工的教育培训,提升社员和职工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九)组织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与市际间各类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开展经贸交流和在国内外开展各种农产品产销对接,促进农产品流通;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社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领导介绍
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冯志兴,主持市供销合作社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主任:薛永强,负责市供销社党建、干部教育、社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联系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工作。分管人事教育科、资产管理科。
党组成员、副主任:朱胜利,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县区供销联社指导工作。分管办公室、合作指导科。
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田晓兵,负责监事会工作。
二级调研员:何康林,负责市供销社电商发展、项目建设工作。分管电商指导科。
四级调研员:吴国安,协助冯志兴同志工作,负责机关工会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协助市社领导协调机关各科室工作,组织筹办主任办公会及大型重要会议,督办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负责市社机关政务工作,包括公文处理、文档管理、机要保密、政务公开、宣传报道、社志编纂、电子政务、机关网站建设管理与网上信息发布,起草综合性会议材料、重要汇报材料和文件;负责编制机关年度财政预(决)算和会计报表编制报送工作,争取专项工作经费,指导系统财务工作,对系统从业人员开展培训教育;负责机关财政经费、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及会计核算等工作,监控财政预算资金使用情况,规范机关财务收支并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审计监督;负责机关资产管理,办公物品的采购发放等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及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系统普法教育、依法行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计生、爱国卫生等工作;负责机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做好机关考勤、安全、接待、卫生、车辆、物资管理等后勤服务工作;督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负责人:李宏锁
电话:0917-3260723
(二)人事教育科。负责市社党组日常工作,筹办党组会议,督办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负责市社机关人员编制、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干部人事管理,劳资管理,养老、医疗、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负责系统党建工作、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精神文明建设、职工教育培训和人才工作,开展困难职工帮困再就业、“交友帮扶”等工作;负责协助抓好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检查执行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建设情况;负责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监察对象进行日常检查、警示教育、谈话提醒等,依法依规查处有关案件;负责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及系统党员和监察对象的申诉案件;负责市直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管理和企业劳动用工、社会保障、军转干部待遇落实等工作,落实机关离退休人员政治及生活待遇,协调管理离休人员及遗属生活费等;负责落实各级党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推荐工作;承办市社党组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人:姚永杰
电话:0917-3260724
(三)资产管理科。负责市直企业的综合改革发展工作;负责市直企业、市社家属院社有资产监督、管理,行使所有者的管理权、监督权和收益权,收缴市直企业合作发展基金;负责市直企业年度目标任务、经济指标的下达和综合考核工作;负责市直企业法人变更后有关账务、财产的交接工作,依法依规对市直企业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和内部审计;负责市直企业法律咨询、经济合同审核、市社委托有关诉讼等工作;负责市直企业改制,资产开发、大标的物的资产租赁等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审批工作和市直企业信访维稳工作;负责监督、指导系统安全生产、防汛、环境保护工作,按计划落实储备市级防汛物资;负责系统烟花爆竹的安全经营管理和再生资源的行业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人:许洪方
电话:0917-3260725
(四)合作指导科。负责指导县区联社综合改革、现代农业、统筹城乡发展等工作;负责服务“三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综合改革任务的落实以及县区联社目标任务的下达、考评工作,征集报送省市调研课题;负责系统综合业绩数据、报表的编制上报等业务数据统计及其他统计工作;负责指导系统四大网络建设和农资、农产品、工业品经营等业务工作,指导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综合开发和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发展和规范供销社各类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行业协会等合作经济组织;负责系统企业的发展、商品品牌的培育和品牌战略的实施;负责市级化肥储备的检查和任务落实工作,参与农资市场检查;负责农产品经纪人、专业合作社社员、农村妇女的业务技术培训和农业科技知识宣传、普及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各类展会、发展农村合作金融等工作。
负责人:丁玎
电话:0917-3260726
(五)电商发展和项目管理科。负责研究涉及“三农”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全国总社、省社制定的规划等,牵头编制系统发展规划;负责市社项目库建设,策划对系统发展带有战略性、全局性推动作用的项目,编制全系统项目工作计划,及时调整完善项目库;负责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申报、建设管理等工作,协调落实项目资金,监管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接受各级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负责全系统电子商务发展的规划、组织、协调、管理工作,推进电子商务交易、服务业等业态发展;负责指导供销社系统企业电子商务发展和应用,重点培育电子商务园区、基地和企业,推进中小电商企业发展;负责指导系统智慧供销社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系统招商引资、外经外贸等工作;负责系统会展经济的发展和产业扶贫工作。
负责人:杨林俊
电话:0917-3260727
(六)监事会办公室。贯彻落实中、省、市综合改革精神,负责对社有资产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监事会的调查研究,负责县区供销联社监事会的指导协调服务等。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人:季婷
电话:0917-326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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