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宝鸡市地方志办公室成立于1982年12月,为市政府直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县级机关(单位)。内设科室5个:秘书科、方志科、年鉴科、地情信息科、总编科。
办公地点:宝鸡市宝虢路125号行政中心2号楼1楼
联系电话:0917-3260831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机构职能:
(一)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市地方志工作。
(二)拟订全市地方志工作规划和《宝鸡市志》编纂方案。
(三)负责组织编纂《宝鸡市志》和《宝鸡年鉴》;督促指导并检查落实市辖各区、县志书和年鉴编纂工作。
(四)负责县区地方志稿件复审和乡镇及部门专业志稿件终审;指导区、县、乡镇和部门专业志出版工作。
(五)负责县区地方志书和地方综合年鉴及其他以“志”命名的出版物的审查备案工作。
(六)负责开展地情资料库建设,搜集、保存、管理地方志文献和地情资料,组织整理旧志。
(七)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加强方志资源网络建设,提供地情咨询服务。
(八)组织开展方志理论研究,总结交流修志经验,培训修志工作人员。
(九)编辑发行地方志内部刊物。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介绍:
市地方志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纪志远,男,汉族,中共党员。主持全办工作,分管秘书科。
市地方志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张选会,男,汉族,中共党员。分管方志科、总编科。
市地方志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纪天仓,男,汉族,中共党员。分管年鉴科、地情信息科。
内设机构:
(一)秘书科
主要职责:制定宝鸡市地方志编纂规划和方案;负责办公室政治理论学习、法治教育、平安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联系、协调、督办室务会议决定事项和各科之间工作;负责办公室综合性文件起草和文件收发登记、阅办、管理及文印工作;搞好办公室财务管理及会计、出纳工作;负责办公室干部、人事、劳资、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及岗位责任制、国家公务员考核工作;负责机关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归档及档案室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辆和公产公物管理及接待联络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行政事务性工作;负责管理地情资料库和方志图书资料管理、保存工作。
负责人:杨军 电话:0917—3260831
(二)方志科
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县区地方志书编修规划;负责全市各县区地方志书编纂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志稿复审等工作;负责指导县区开展部门志、专业志、企业志,镇、街道、村志的编纂和终审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旧志整理校注工作;负责指导县区方志馆、村史馆建设和相关资料收集工作;负责县区修志人员业务培训、修志理论研讨、修志经验交流、优秀志书评比等工作。
负责人:许瑶 电话:0917—3260832
(三)年鉴科
主要职责:收集、整理市级各部门和各县区年鉴资料,并做好积累、管理工作;制定编辑《宝鸡年鉴》规划、方案;组织编辑、审定《宝鸡年鉴》;负责《宝鸡年鉴》照片、图表的收集、征集工作;负责《宝鸡年鉴》的印刷、出版、发行工作;组织培训专业人员业务学习;协调和解决编辑年鉴中出现的问题等。
负责人:梁义祥 电话:0917—3260833
(四)地情信息科
主要职责:负责挖掘整理地情资料,组织编写地情书籍工作;负责指导组织地方史编修工作;负责协调市方志馆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宝鸡大事记搜集整理工作等。
负责人:陈晶 电话:0917—3260834
(五)总编科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宝鸡市志》编修规划、指导市级部门志及专业志的编修规划;负责组织《宝鸡市志》的资料收集、编纂和出版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市级部门志、专业志,以及市属、驻宝部省属企业志、科研院所志、医院学校志的编纂和终审等工作;负责市级修志人员业务培训、修志理论研讨、修志经验交流、优秀志书评比等工作。
负责人:李海娟 电话:0917-3260835
咨询投诉:
办公地点:宝鸡市宝虢路125号行政中心2号楼1楼
联系电话:0917—326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