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审服农字〔2025〕11号
临时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陕西麟北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麟游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关于陕西麟北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丈八矿井井筒检查勘探工程临时使用林地的审查意见》(麟自然资字〔2025〕80号)及你单位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和《陕西省林业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1.同意你单位丈八矿井井筒检查勘探工程临时使用麟游县丈八镇饮马泉村集体林地共0.3564公顷,按林地类型分,拟使用防护林林地0.2628公顷,用材林林地0.0936公顷。使用期限为24个月,自批准之日起算,不得在临时使用的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2.涉及采伐临时使用林地林木的,你单位要依据法律规定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
3.你单位要做好生态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按照项目临时使用林地现状图所示范围使用林地,严禁超范围使用林地、破坏植被等行为。临时使用林地期满后一年内,必须恢复被使用林地的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归还林地,并自觉接受市、县林业部门的监管。
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