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策

宝鸡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关于调整市区公租房申请收入标准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4-20 11:11:55
来源: 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宝住保发〔2022〕5号                          

金台区、渭滨区、陈仓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高新区住建局:

根据宝鸡市统计局官方网站公布的统计数据:2021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8741元,合每月3228.42元。

从2022年4月19日开始,在申请市区公租房时家庭人均收入标准调整为3228.42元/月。


宝鸡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