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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宝鸡市生态环境局荣膺202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

发布时间: 2022-02-16 17:43:11
来源: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2月15日,中共宝鸡市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在市工人文化宫举行。会议总结全市2021年工作,表彰2021年度目标考核优秀单位,分析当前形势,部署2022年工作。



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不忘初心,团结拼搏,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信念更坚定、担当更有力、作风更扎实、成效更明显,实现了“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的“开门红”。



这一年,在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的带领下,全系统不断强化工作谋划,提请市委、市政府印发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编制完成了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制定印发建设生态宝鸡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若干措施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为今后一段时期抓好全市生态环保工作描绘了蓝图、理清了思路、明确了抓手。

这一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95天,同比增加13天;PM2.5同比下降14.9%;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下降9.0%,位居汾渭平原和关中城市第一。全市14个国控断面水质全部实现优良,城市水环境质量指数位居全省第四、关中第一。



这一年,扎实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我市荣获“践行生态文明发展优秀城市”殊荣,凤县创建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渭滨区、麟游县成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我市创建总数位居全省第一。

这一年,坚守生态环境安全底线,不断提高应急保障能力。我市与咸阳市、平凉市建立跨办流域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制定印发了《宝鸡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体系日趋完善。

这一年,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先后接受第二轮中、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姜谭经开区、凤翔高新区被确定为全省第一批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试点园区,总投资超11亿元的建设项目享受试点政策红利。



展望新的一年,市生态环境系统将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加强党建、打造铁军,以更高的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建设生态宝鸡、美丽宝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