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策

宝鸡市健康医院示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8-11-05 18:18:31
来源: 宝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宝鸡市健康医院示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陕西省健康陕西建设工作委员会《关于深化健康细胞示范建设的指导意见》(陕健发〔2018〕1号),推进健康宝鸡建设,按照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推进健康医院示范建设的实施意见》(陕卫医发〔2018〕32号)及宝鸡市健康城市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2016-2020年健康细胞示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就开展宝鸡市健康医院示范建设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健康医院是健康细胞示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促进防治结合的重要载体。开展健康医院示范建设工作是将倡导健康理念与优化医疗服务有机结合,进一步提升各级各类医院的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为指引,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导向,深入贯彻《“健康宝鸡2030”规划纲要》,把健康细胞建设作为重要抓手,全面实施健康医院建设,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使高效、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惠及广大群众。

    (二)工作思路

     总体思路为统一标准、逐级推进、属地负责。

    1.市、各县(区)各级各类医院均采用统一的健康医院示范建设评价体系标准。

    2.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向各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下达健康医院示范建设的任务,各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向辖区内各相关医院下达建设任务,逐级推进建设工作。

    3.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导全市健康医院示范建设工作,负责市直市管医院的健康医院示范建设工作;各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发挥属地化管理作用,按照市级相关要求,负责辖区内健康医院示范建设工作。

   (三)工作目标

    2018年10月要全面启动健康医院示范建设工作;到2018年底前,各县(区)均要推出健康医院示范的典型样板医院(典型样板医院指达到健康医院示范评估标准,并能在市县推广建设经验,具有一定代表性的示范医院),市直市管单位中至少推出3个典型样板医院;到2019年8月前,全市完成健康医院示范建设的各级各类医院总数达到20个;到2020年,全市完成健康医院示范建设的各级各类医院总数达到40个;到2030年,全市各级各类医院均要完成健康医院示范建设,健康医院示范建设率要达到100%。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医院的组织制度建设,将提升群众健康水平的相关举措融入医院的规划、建设、发展过程中,形成以倡导健康理念为主题的医院发展思路。积极倡导无偿献血,推进医学科普和健康教育,发展卫生健康事业。

   (二)加强医院的基础设施和诊疗设施建设,创建无烟医院,改善就医环境,提高医院后勤服务能力,加强医院的医学人文建设,提升医院的医疗服务水平。

   (三)发挥医院的健康教育和引导作用,向广大患者、医院职工和社区群众提供健康教育服务。

   (四)加强医院的健康管理和疾病综合防治管理,体现出医院促进人群健康水平提升的建设内涵。

    四、建设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2018年9月至2018年10月)

     本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分解任务,启动工作。

     1.各县(区)要按照下达的健康医院示范建设目标和任务(2018年至2020年建成健康医院示范建设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分解见附件1),制定本辖区健康医院示范建设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中应明确本辖区具体的建设目标和任务,以及每年度健康医院示范建设医院名单。各健康医院示范建设医院应按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建设任务,制定本医院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进度安排。各县(区)要鼓励社会办医院参与健康医院示范建设,对参与健康医院示范建设的社会办医院,要给予等同公立医院的政策支持和鼓励措施。

     2.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应于2018年10月中旬前将本辖区健康医院示范建设的实施方案报市卫计局,并在本辖区全面启动健康医院示范建设工作。

     (二)首批推进阶段(2018年11月至2019年7月)

     本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推进工作,逐个验收,树立典型,辐射带动,首批命名挂牌。

     1.各县(区)应建立本辖区健康医院示范建设工作的督导推进机制,并将工作进度和督导情况定期逐级上报。

     2.各县(区)应制定本辖区健康医院示范建设的验收方案,并按照统一的健康医院示范建设评价指标体系(附件2),及时组织对示范建设医院进行评估验收。各县(区)应及时上报本辖区的验收方案和结果。

     3.各县(区)要于2018年底前推出本辖区健康医院示范的典型样板医院,并做好对典型样板医院的借鉴学习和推广工作。市卫计局将适时开展实地调研评估,并筛选推出全市的健康医院示范典型样板医院,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的辐射带动作用。

     4.首批推进阶段,各县(区)要抓出建设成效,于2019年8月前完成市卫计局下达的建设任务(全市完成健康医院示范建设的各级各类医院总数达到20个,任务分解见附件1)。市卫计局将在综合研判的基础上,从全市创建健康医院名单中,命名、挂牌一批“宝鸡市健康医院示范单位”,并择优推荐“陕西省健康医院示范单位”命名表彰。

    (三)滚动建设阶段(2019年8月至2030年7月)

     按照健康医院示范建设的总体规划和部署,各县(区)完成好每年度的目标和任务后,即启动下一年度的健康医院示范建设工作,实现滚动建设,最终完成2030年的总体建设目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健康医院示范建设工作,精心组织、全面落实好各个环节的工作;把健康医院示范建设纳入文明单位评选的内容。将健康医院示范建设工作与开展医院“厕所革命”、提升医疗质量安全,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等医疗管理工作有机结合,探索“以示范建设带动工作,用示范建设推动工作”的方式,持续推进健康医院建设,不断夯实主体责任,完成好建设目标和任务。

    (二)加强督导推进。各县(区)、各相关医院要密切跟踪好本辖区、本医院的健康医院示范建设工作,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各县(区)要每年组织两到三次辖区内健康医院示范建设督导检查工作,各健康医院示范建设医院要每季度组织一次本医院的自查工作。对督导发现的问题,各县(区)、各相关医院要及时整改,并适时组织针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再督导、再检查。

    (三)加强宣传推广。各县(区)、各相关医院要做好示范建设宣传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回应社会大众、医院职工及广大患者群众对健康医院示范建设工作的关切,充分挖掘、总结、提炼健康医院示范建设工作的经验和成果,适时推广,抓好典型带动作用,全面推进健康细胞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