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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1-03-28 15:30:52
来源: 市政务公开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宝鸡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现将2010年宝鸡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予以公布。报告由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方面内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在“宝鸡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baoji.gov.cn)公开。
  一、概述
  2010年宝鸡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健全机构、完善制度为有力抓手,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积极作用。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健全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副主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担任,成员由18个市政府主要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务信息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目前全市12个县、区和66个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单位均成立了领导机构,不断强化工作职能,明确公开责任,组织保障体系基本完善,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三是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2010年7月26日,在市政府第十二次常务会议上,讨论并审议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宝鸡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十项制度。会议要求由市政府办公室结合会议讨论研究情况,将制度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尽快予以印发;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进一步加大对制度的学习、宣传力度,切实抓好制度落实工作。常务副市长多次在市政府有关会议上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各级政府及政府工作部门要积极承担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本县区、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工作机构,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切实履行好对各县区、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同时做好自身信息公开工作,要通过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共同努力,切实把我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健全完善制度,规范运行机制。2010年我市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机制。年初,修订了《宝鸡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在此基础上,结合宝鸡市实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经过多次调查研究和反复征集意见,制订发布了《宝鸡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宝鸡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办法》、《宝鸡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宝鸡市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管理办法》、《宝鸡市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办法》、《宝鸡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宝鸡市政府信息公开违规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宝鸡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等十项制度,初步形成了以《宝鸡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为主体,《宝鸡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等相关配套制度为补充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也结合各自实际,相继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并在有些方面有所创新。
(三)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 2010年1月、10月,分别举办了72个市级部门参加的“市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系统操作使用方法培训班”和12个县区办公室主任及相关人员参加的“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知识”培训班。各县、区也分别举办了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在全市上下营造了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强化监督考核,夯实工作基础。2010年3月和8月,由市政府办牵头,市政务信息办、市信息化办、市监察局、市保密办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在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通过审阅自查报告、上门实际查看、网上检测等方式,对12个县区政府办、66个市级政府部门网络安全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除当面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外,还专门下发了“关于市政府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12月,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了《关于开展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制订了具体考核指标,具体从组织领导、制度建设、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举报(投诉)、存在问题等七个方面进行了70多项的分数细化,为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打下了基础,进一步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加强梳理分析,丰富公开内容。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大多数县区和市级部门对2003年以来本部门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经审核把关上网公开,极大地丰富了公开内容,进一步满足了社会需求。结合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内容,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资源,构建了市级公共服务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目录,并按照单位工作职责,对目录进行分类和细化,包括单位性质、领导介绍、工作动态等基础信息,特别是通过对业务信息资源的目录梳理,为信息资源的再整合和构架网上服务体系奠定了基础。
  (六)依托政府网站体系,发挥公开平台作用。一方面把发挥好市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公开政府信息的平台,围绕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政务动态、政府文件等,按照准确及时的原则,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做好市级政府及其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发布工作。另一方面,加强全市政府网站体系基本建设。目前,市级政务信息公开和场景式服务系统已经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县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均已开通并顺利运行;市政府和各县、区政府及工作部门基本开通了政府信息公开或政务公开专题栏目。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市政府网站已达80余个,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龙头的政府网站体系,已经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以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网站建设为基础,采用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方式,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加丰富。
  据初步统计,2010年全市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76611条,公开范围涉及行政法规、政府文件、应急管理、规划计划、重大项目、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法行政、服务三农、机构改革、环境保护、扶贫和教育等许多方面的内容。其中:发布政府政务新闻类信息28438条,图片1243张,政府文件4264件,政府公报电子信息216条,发布依法行政、政务公告、规划、统计公报类信息19条,便民服务类信息232条。
  2010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民意征集40次;通过网络进行市直机关作风建设投诉反映和回复232次;通过市政府网站信访回复1221件;公民通过市政府网站进行在线法律咨询答复1022次;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舆情反馈栏目,公布了31件新闻媒体关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报道,并及时反馈有关方面对这些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努力搭建政府和社会公众之间快捷有效的信息沟通平台。
  全年编辑《宝鸡市人民政府公报》6期,采取订阅和免费赠送形式,每期发送全市乡镇以上机关、全市级规模以上企业、大专院校、驻宝部队、宾馆、候车室等单位5000余册。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一个口接收,按部门职责分办、答复”的纵横协同办理模式,初步形成了覆盖市、县区二级,便捷、高效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机制。2010年全市各级政府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452件。其中,受理当面申请64件,传真申请13件,电子邮件102件,网上申请154件,电话、信函及其他方式受理119件,除极少数申请正在办理外,其他均已按期答复、办理完毕。为方便接待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各级政府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30个行政机构均开设了依申请公开接待窗口,运行情况良好。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市除市档案馆按规定收取复印成本费外,各县区和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均未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度,市政府及其办公室尚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目前我市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偏少,且绝大多数是兼职人员,工作力量不足,工作机制不够完善。二是县区政府、市级部门工作进展不够平衡,个别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三是主动公开数量小、面窄,深度、广度还不够。四是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不够健全,检查工作措施还不够有力,存在被动、滞后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1.夯实工作基础,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结合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加强各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充实工作人员,加强工作力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建立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分类体系;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相关配套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2.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力度,重点推进公权力大、公益性强、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进一步发挥政府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整合网站资源,完善网站功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强化更新维护责任,升级搜索引擎,方便公众查询、检索。
  3.加强培训考核,提高公开水平。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公务员培训计划,加大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力度,提升业务水平,不断增强公务员队伍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县区、市政府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强化监督考核,切实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