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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3-10 08:26:36
来源: 市政务公开办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三个年”活动有关要求,全面落实中省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安排,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

一是持续推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栏,及时公开发布利企便民政策措施,发布优化营商环境活动典型案例,为“三个年”活动营造氛围。二是切实加强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各县区网站均开设规范性文件类栏目,集中统一公开本地区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标准化发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方便群众查询。三是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年通过市政府网站公布各类政策文件99件,政府会议20场次,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办理答复函589件,公开质量和数量不断提升。四是深入开展政策解读。围绕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高中毕业生高等教育入学资助办法、再生水利用管理等文件发布政策解读15期,不断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二)依申请公开

一是规范答复依申请公开。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68件,较去年增加41%,其中自然人申请697件、商业企业申请8件、社会公益组织申请4件、法律服务机构申请52件、村委会等其他组织申请3件。二是依法办理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和县区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1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6件。三是完善依申请公开答复示范文本。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有关规定,及时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救济途径内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制定印发了《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审核程序》,从受理、办理、答复等环节,进行全流程细化规范,明确各类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审核责任人和发布机构,提高了发布的准确性、时效性。二是调整政务公开栏目。依据省对市政务公开考核指标要求,对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部分栏目进行优化调整,丰富充实栏目内容。三是统一集中公开政府公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公开政府公报10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优化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与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数据对接和前端整合,加快推进全市各级政府网站一号登录功能建设。建立全市政务新媒体矩阵,集中转发权威信息,全力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开展常态化监管。严格落实主管主办责任,连续多年开展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常态化检查,按季度及时向社会通报检查结果4次。通过日常检测、季度通报、社会评议等方式,做好政务公开考核和监督检查等工作。二是加强反馈问题整改。针对陕西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平台反馈的问题,共处理平台提醒政府网站问题2442次,政务新媒体问题885次。发出政府信息公开督办函6件。三是开展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先后开展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管理和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2场次,共培训县区、市级部门160余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7

行政规范性文件

54

92

28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946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56106

行政强制

195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9582.318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90

8

0

4

50

3

75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2

0

1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94

1

0

4

4

0

40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3

2

0

0

3

0

2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4

0

0

0

0

0

4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4

0

0

0

0

0

4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1

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6

0

0

0

0

0

6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3

1

0

0

0

0

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9

0

0

0

0

0

9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82

2

0

0

41

1

22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2

0

0

0

0

0

2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5

0

0

0

0

0

25

2.重复申请

10

0

0

0

4

1

15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1

1

0

0

0

0

27

(七)总计

696

7

0

4

52

3

76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6

1

0

0

0

0

7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9

1

1

11

2

0

0

2

4

0

1

0

1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市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全面、政策解读形式不丰富、互动回应创新不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发生较多等。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最新要求,修订完善政务公开考核指标体系,提高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考核分值,细化主动公开、政策解读、互动回应、平台建设等内容,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定期开展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市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