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宝鸡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七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法门寺佛文化景区管委会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917-5256235,传真:0917-5256181。
一、概述
2017年,法门寺佛文化景区管委会严格按照《条例》和《宝鸡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突出公开重点,健全工作制度,创新公开方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取得实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委工作重要议程和目标责任考核,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及时调整充实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负责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夯实了工作责任。二是加强管理,规范流程。年初制定了《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积极收集景区各方面信息。对需要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信息拟文、部室审核、保密审查、领导签发、信息发布的工作流程,及时公开管委会人事、“三公”经费和景区建设、经营、节庆活动等方面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安排专人密切关注重要政务舆情,及时捕捉外界对景区工作的疑虑、误解,甚至谣言,并及时予以回应。三是多措并举,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完善了市政府网站机构职能,加强信息报送力度。调整优化了景区官网、微博、微信等媒体基础功能,丰富完善了自媒体内容,实现了信息常态化发布。利用微信自媒体平台,圆满完成佛文化艺术节、舍利重光30周年等重大活动直播,实现了节假日活动实时报道,为游客提供了便利,不断提升了游客满意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委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发布或更新。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职务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由管委会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开信息内容的真实性、时效性、保密性进行全面审核,准确、及时公开。本年度我委主动公开信息221条,其中编发景区简报16期;通过市政府网站、机关信息栏、新闻发布会等公开领导活动、接待、会议、景区活动等相关信息88条,公开人事信息、机关经费情况等相关信息11条。先后在景区网站、微博和微信上累计发布各类服务、时事信息106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我委答复意见建议1条,没有收到申请人提出的依申请公开申请。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处理情况
2017年度我委没有出现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与收费情况
2017年,我委没有对公众提出的依申请公开事项支出或收取任何费用。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
2017年度我委没有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明显提高,但客观的看,仍然存在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公开不及时、工作力量不不足等现象。今后,我委将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将与我委相关的政府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二是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通过市政府网站、微博、微信、公开栏等方式,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人员的培训。以条例法规、信息编辑、图片编辑等为重点内容,通过专题培训和个人自学等方式,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人员专业能力和素质,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