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通过政府网站、“宝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退役军人优待证申领办理程序、优待事项清单、优抚政策落实、就业创业等信息,全年共发布和推送各类动态信息426条。在市政府网站部门窗口持续公开局机关职能概况、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基本信息,主动公开2023年度财政决算和2024年度财政预算,方便了退役军人了解政策信息和日常办事需求。
2、依申请公开: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条,申请人均为自然人。对申请公开事项,我们严格按照公开要求及时予以答复,其中1条予以公开;1条属于国家秘密,不予公开;1条属于本机关不掌握的政府信息,无法提供。
3、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化建设集约化要求,不单独建立部门门户网站,相关政务信息通过宝鸡市政府网站和“宝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予以发布,保证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准确进行。根据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实际,做好与市政府政务平台系统对接,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优化政务公开各版块栏目内容。推进“宝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平台建设,宣传推送退役军人服务事项,及时发布工作动态,有效密切了与退役军人的联系沟通。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加强政务新媒体规范化管理,安排专人管理“宝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常态化发布全市退役军人工作动态信息。指定人员做好市政府网站中退役军人事务局窗口信息维护和更新工作,做到信息发布及时、准确。2024年7月31日,在宝鸡人民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栏目进行了专题政策宣传和互动交流,回应听众诉求,解答具体问题,促进了职能公开。
5、监督保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明确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信息公开内容、责任主体和纪律要求。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认真分析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加大政务公开业务交流和培训力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知识更新,增强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素养,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0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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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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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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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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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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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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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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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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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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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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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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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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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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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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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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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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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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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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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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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3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质量较2023年均得到了提升,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与全面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新的一年,我局将努力改进不足,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一是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力度,推进科室间协调配合,规范和优化政务公开流程,不断提升工作水准。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政务信息处理能力水平。三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更多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方式,增强政策可读性,便于群众理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全年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