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宝鸡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现编制宝鸡市气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陕西气象信息网宝鸡子站(http://sn.cma.gov.cn/dsqx/bjqx/)上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宝鸡市气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上级工作部署,紧扣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全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扩大政务公开受众面,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等方面开展工作,着力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实效性、针对性,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主动公开信息方面:2024年宝鸡市气象局通过网站、新闻媒体、报刊、电视、电台、微博微信等媒体累计主动公开市县气象局的政务信息26条,公开范围主要包括机构概况、政策解读、本单位文件、权责清单、招投标信息、预决算、气象灾害预警应急等方面的内容。在中国气象报、中国气象局网站、陕西省气象局网站等市级以上媒体刊登气象信息109条,加强陕西气象信息网宝鸡子站建设,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130余条,在网站设置“政务公开”专栏及多个子栏目。
2.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宝鸡市气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市气象局要求各县气象局明确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科室,确定一名兼职人员承担日常工作,严格落实审查程序和保密制度,对重要内容,经单位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后,才予以发布,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可靠、来源准确。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按照省气象局要求,市气象局官方网站为省局网站子站,市、县两级工作人员日常做好网站信息更新工作,及时准确公开各类信息。市局本级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及时发布天气预报、气象预警、气象灾害应急信息。
5.监督保障机制建设方面:市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由局办公室具体承办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中,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形成了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机制。
6.交流互动情况:加强公众留言办理,全年共接收12345市民热线公众留言21条,办结21条,办结率达100%。
7.“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4年度,我局今年收到1件人大建议,已答复办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
科研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企业 |
机构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纠正 |
结果 |
审结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维持 |
纠正 |
结果 |
审结 |
维持 |
纠正 |
结果 |
审结 |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主要问题有: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和质量不够,被动完成公开任务居多,主动性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公开形式较为单一。
2025年,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一是加强政府公开业务培训,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主动学习相关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二是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重点,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