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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4 10:02:02
来源: 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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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工作报告共分六部分:一是总体情况;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是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四是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五是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是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众可在陕西政务服务网(宝鸡)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注关切,提高工作透明度,积极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水平。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公开范围,已将我局信息公开如下: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公布在市政府网站市级部门机构介绍栏目,并于2024年10月更新。二、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均公布在陕西政务服务网(宝鸡)。2024年我局共受理行政许可事项24254件,办结23642件,办结率97.48%,许可结果告知率100%,实现了许可信息全公开。三、财政预算、决算信息:2024年预算信息已公布在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财政资金信息”栏。四、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我局2024年无政府集中采购。五、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公布在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高质量项目”栏。2024年共公开信息72条。六、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2024年本级机关未招录公务员。第二十条所列其他项目我局不涉及。

依申请公开情况。局开通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多种申请渠道,按照有关规定,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或者提供政务信息。2024年度我局共受理4件依申请公开,已按要求答复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强化信息公开意识,严格执行内容发布审核制度,完善上网信息“三审三校”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无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3年已完成市政务服务平台“一件事一次办”等模块信息公开升级改造工作,2024年无新增栏目。

2024年,微信公众号“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共公开各类信息139条,在陕西政务服务网(宝鸡)上主动公开各类信息778条,其中通知公告信息413条、热点关注信息113条、政务动态信息99条、制度规范信息4条、时政要闻信息133条、政策解读信息16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狠抓工作落实,将此项工作与全局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运行监管科(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和日常工作,定期检查督导,对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六)“建议提案”栏目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在市政府网站公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函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6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问题是: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需要进一步加强,向企业群众宣传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还不够。

2025年,我局将持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培训意识,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提高企业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便利度、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