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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前三季度城乡居民收支分析
发布时间:2016-11-08 08:14
来源: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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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门户网站提醒您:
   据宝鸡市城乡居民一体化住户调查资料显示,前三季宝鸡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稳增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缩小。

 
  一、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平稳提高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7%。前三季度宝鸡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3840元,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2280元,居全省11个设区市第三位;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7.7%,增幅较上半年提高0.2个百分点,比全省增幅高0.1个百分点,居全省11市第四位。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497元,比全国平均增幅低0.1个百分点。
 
  从收入四项构成看,工资性收入15216元,增长7.2%,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3.8%,拉动城镇居民收入增长4.6个百分点;经营净收入1244元,增长0.3%,占5.2%;财产净收入1568元,增长2.6%,占6.6%,拉动城镇居民收入增长0.2个百分点;转移净收入5814元,增长12.2%,占为24.4%,拉动居民收入增长2.9个百分点。图一

 

  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前三季度宝鸡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770元,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658元,居全省11个设区市第五位;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8.5%,增幅与全省持平,居全省11市第四位,比上半年提高一位次。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228元,比全国平均增幅高0.1个百分点。
 
  从收入四项构成看:工资性收入3659元,增长8.9%,占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7.1%,拉动农村居民收入增长4.1个百分点;经营净收入2226元,增长6.8%,占28.7%,拉动农村居民收入增长2个百分点;财产净收入212元,增长5.5%,占2.7%,拉动农村居民收入增长0.2个百分点;转移净收入1673元,增长10.2%,占21.5%,拉动农村居民收入增长2.2个百分点。图二

 

  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前三季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出城镇0.8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为3.07:1(以农村居民收入为1),较去年同期缩小0.02,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三、人均消费支出有升有降
 
  1.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长4.1%。前三季度宝鸡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15906元,同比增长4.1%。
 
  城镇居民八大类消费全部上涨。一是教育文化娱乐消费呈两位数增长,人均消费支出为1850,增长12.1%,增幅最大。二是交通通信、生活用品及服务和医疗保健消费平稳增长,人均消费支出分别为2040元、1041元和1494元,增长6.8%、6.5%和6.3%。三是衣着、食品烟酒、其它用品与服务和居住消费低位增长,人均消费支出分别为1494元、4795元、404元和2786元,分别增长2.9%、1.9%、1.8%和0.2%。
 
  2.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长7.1%。前三季度宝鸡市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6822元,同比增长7.1%,增幅高于城镇居民3个百分点。
 
  农村居民八大类消费“七升一降”。除衣着消费下降2.1%以外,其它七大类消费均有不同程度增长:一是居住和教育文化娱乐两大类消费均呈两位数据增长,人均消费分别为1486元和787元,分别增长12.2%和10.3%;二是交通通信、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及服务、生活用品及服务和食品烟酒消费平稳增长,人均消费分别为799元、913元、155元、397元和1868元,分别增长7.2%、6.2%、5.8%、5.6%和5.1%。
 
  图三

 

  四、促进居民收入稳定增长的建议
 
  稳定提高居民收入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针对当前宝鸡市城乡居民收入状况和如何确保全年城乡居民稳定增长,建议如下:
 
  1、做好防灾减灾。农村住户要做好防灾减灾工作,要做好受损农作物的补种与改种工作,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同时要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升农户应对自然自然灾害能力。
 
  2、加强就业培训。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劳动力的技能培训,保障劳动力充分就业。
 
  3、鼓励创新创业。要搭建好平台,建好市场,鼓励城乡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自主经营活动,对创业者给予技术和资金扶持。
 
  4、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一是继续加大对城乡低收入群体的帮扶力度。二是加快建设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稳步上调农村养老金标准,逐步实行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提高弱势群体的转移性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