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策

索引号:010808417N/2020-02231
发布机构: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12-18 10:21:15
名  称: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宝政办函〔2020〕95号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2-18 10:17:23 浏览次数:

解读链接:《关于加快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加快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30日


关于加快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全国优质农产品供应中心,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陕政办函〔2020〕75号)和全市现代奶畜产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精神,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打造全国优质农产品供应中心,坚持质量兴牧、绿色兴牧、科技兴牧、品牌强牧、融合发展,按照“集群化、绿色化、高效化”的发展思路,加快构建现代畜牧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把宝鸡建成全国优质畜产品生产基地。到2025年,畜产品质量、自给率、域外占有率显著提高,全市猪、牛、羊和家禽存栏分别达到100万头、36万头、220万只和650万只,畜禽养殖规模化率超过65%,肉、蛋、奶总产分别达到18万吨、7万吨、100万吨,畜牧业产值达到110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超过3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超过85%;到2035年,现代畜牧业产业体系日趋完善,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二、聚焦绿色发展,培育壮大产业规模

(一)持续抓好养殖基地建设。以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为方向,以实施关中奶山羊产业集群、正大集团全产业链等重点项目为抓手,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发展模式,加快形成以陇县、千阳县为核心,辐射陈仓区、凤翔县、岐山县等县区的百万只奶山羊产业集群,陇县建成国家级现代农业(奶山羊)产业园区;以奶业振兴为契机,引导千阳县、陇县、眉县等县区加快规模奶牛场改造升级,不断提高奶牛单产、乳品质量和养殖效益,壮大优质奶源基地。以种猪场和规模场为重点,认真落实生猪稳产保供政策,引导大北农、海大集团、陈仓牧原、凤县中合等企业扩大产能,推进雨润集团生猪养殖产业一体化项目建设,稳固提升生猪产能。利用秦川牛、布尔羊等地方良种,支持扶风县、岐山县、凤翔县、麟游县、陈仓区等县区实施品种改良工程,加快培育壮大肉牛、肉羊和家禽等区域特色产业;发挥蜜源和区位优势,以太白县、凤县、陇县、千阳县、麟游县、扶风县、渭滨区、陈仓区西山等县区为重点,大力发展标准化养殖场和家庭牧场,做大做强全国优质蜂产品生产基地。(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二)推进畜牧业绿色发展。优化产业布局,统筹土地、水资源承载能力,实施果菜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和化肥减量行动,推广粪污收集还田、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模式,构建农牧结合、种养循环发展方式,打造“畜牧业+”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加快麟游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建设区域性畜禽废弃物处理中心,提高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鼓励生物天然气接入城市燃气管网,落实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依法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企业免征环境保护税。支持养殖场配套建设智能饲喂、环境控制、饲草料加工、防疫和环保等绿色高效设施设备,提高现代化、智能化、机械化水平,实现90%以上的规模养殖场配套自动化。力争到2025年,新创建部省级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场10个。(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三)健全完善动物防疫体系。加强市、县(区)动物检疫检验力量,建设县级兽医实验室,改善疫病检测条件,补齐机构、队伍和设备短板。加快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输指定通道建设,强化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检查,落实运输车辆登记备案和监管措施,有效防范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落实养殖场(户)主体责任,鼓励规模养殖场建设运输车辆洗消中心,加强疫病防控技术培训和分类指导,提升养殖场(户)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四)统筹优质饲草饲料生产。优化种植结构,大力推进粮改饲,增加青贮玉米种植面积,提高苜蓿等紧缺饲草自给率;推广打捆、制块、制粒、裹包等综合利用技术,提升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利用水平。引导饲料企业兼并重组、改造升级,扩大生产规模,优化改进饲料配方,满足现代化畜禽养殖配合饲料需求;引进培育饲草饲料加工企业,推进饲草料专业化、商品化生产,加强饲草饲料加工、流通、配送体系建设,增强优质饲草饲料供应能力,实现95%以上的养殖场普及配合饲料,草食家畜青贮饲料使用率达到90%以上。(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三、实施三品工程,推进产业提质升级

(五)加强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实施畜禽良种工程,支持千阳县建设莎能奶山羊种公羊站和奶山羊育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积极创建奶山羊核心育种场,带动发展、提升一批现代化种羊场、种猪场等畜禽种质资源场,提高良种畜禽自给率。鼓励支持养殖企业引进优良畜禽品种及其遗传物质,推广现代化良种扩繁技术,积极开展自繁自育,扩大良种畜禽存栏规模。深化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科研院校合作,开展畜禽良种联合攻关,加快良种繁育和推广步伐。健全保种工作机制,加强秦川牛、布尔羊、关中马、关中驴、中华蜂等地方畜禽品种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六)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建立健全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管理体系,持续组织开展饲料、兽药、生鲜乳质量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快畜产品检测设备、手段更新和队伍建设,实现规模养殖场户投入品和畜产品质量监测全覆盖。鼓励发展第三方检测服务机构,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服务能力。积极开展畜禽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严格生猪定点屠宰管理,落实屠宰企业非洲猪瘟自检和派驻官方兽医检疫制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及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行为,提升屠宰行业标准化生产水平。落实畜产品市场准入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确保上市畜产品质量安全。(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七)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实施品牌培育提升行动,充分挖掘奶山羊、秦川牛、布尔羊、中蜂等资源优势,加强品牌宣传推介,培育一批区域公用品牌。支持畜产品加工企业整合品牌资源,开发高端产品,申请地理标志产品、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培育打造一批特色鲜明、质量稳定、信誉良好、市场占有率高的知名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支持和氏乳业、小羊妙可、蒙牛乳业、海大集团等行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扩大生产规模,延伸产业链条,加快技术装备改造升级,打造全产业链名牌龙头企业。(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四、推进三产融合,加快全产业链发展

(八)大力发展畜产品加工。积极推进畜牧产业化经营,大力发展肉、蛋、奶和蜂蜜加工业,统筹发展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提高加工转化率和附加值。瞄准世界500强、全国500强以及行业100强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招大引强,引进培育2-3户现代化畜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支持羊乳、蜂产品加工企业以市场为导向,优化产品结构,开展婴幼儿配方羊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奶粉、功能性蜂产品等高附加值新优产品研发,扩大产品市场份额。鼓励牛奶加工企业改造升级,发展自有奶源基地,提升产能和市场竞争力、占有率。(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九)优化畜产品产销对接。加快推进产销融合发展,支持养殖、加工企业开展农超、农社、农校对接,推行“旅游+”“生态+”等模式,加快以奶山羊为主的休闲观光牧场建设,培育集生态养殖、绿色加工、农耕文化、科技教育、产品营销于一体的畜牧业发展新业态。加快农村电商发展,鼓励养殖、加工企业通过互联网开展畜牧业生产全过程展示、“点对点”销售,在京东、淘宝等电商平台开设网店,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大力推行“公司+合作社+农户”运行模式,鼓励养殖场户参与畜牧产业化经营;支持畜产品加工企业与养殖场户开展标准认定、订单收购,探索建立价格保护制度,合理分配养殖、加工环节利润,实现利益共享,推动养殖场户与加工企业合作共赢。(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供销社,各县区政府负责)

(十)加快畜牧业科技创新。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发展,持续深化“两地三方”战略合作,支持陕西关中奶山羊产业研究院等科研机构开展研发,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高产业发展水平。实施“互联网+”工程,优化升级宝鸡智慧畜牧业大数据平台功能,推动畜牧业发展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业态融合。落实科技特派员制度,发展一批家庭牧场、专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宝鸡市乳业、生猪等产业协会作用,组建技术服务团队,开展社会化服务,推广应用先进实用技术。(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发展服务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五、强化政策保障

(十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落实工作措施,建立农业农村、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协同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各县区政府负责)

(十二)加大财政金融支持。统筹整合中省财政资金,加大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良种引进推广、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改善畜牧业设施设备条件。创新金融支持方式,采取贴息、担保等多种手段,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投资主体投向畜牧业领域。扩大政策性保险覆盖面,继续开展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试点,引导金融机构开发畜禽活物、圈舍抵押、保单订单抵押等新型信贷服务,解决畜牧业发展融资难题。(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宝鸡银保监分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十三)保障畜禽养殖用地。各县区要将畜禽养殖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安排新增养殖用地空间,将畜牧业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可使用一般耕地,不需占补平衡,不需办理用地审批手续。鼓励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发展畜牧业。落实养殖项目环评政策,对符合环保要求的畜禽养殖建设项目,加快环评审批。(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十四)稳定基层防疫队伍。按照“三权归县、服务在乡”的管理机制,强化县镇动物疫情处置应急队伍建设,配足配齐与养殖规模和工作任务相适应的防疫、检疫等专业技术人员和应急防疫物资,构建“党政重视、部门支持、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加强畜牧业生产预测预警,指导畜禽养殖合理生产,防止畜产品价格大起大落。发挥舆论导向作用,正确引导畜产品健康消费,扩大消费需求,推动畜牧业健康发展。(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区政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