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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0-02-28 14:42:24 浏览次数:
来源:市政务公开办

原文链接: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

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为了扎实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加快建设特色现代农业强市,根据《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2号)省政府《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9〕22号),结合我市农业发展实际,我们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19年6月17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2号),从7个方面提出乡村产业振兴28项具体措施。2019年12月31日,省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9〕22号),提出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六项重点工作、26项推进措施。为推进我市乡村产业振兴工作,实现乡村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市政府要求,市农业农村局认真学习领会两个文件精神,组织人员深入基层调研,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科学制定未来一段时间我市乡村产业振兴的推进措施和目标任务,广泛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统筹考虑并采纳吸收,形成了《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

二、目标任务

力争3-5年左右,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效明显,乡村产业布局科学合理,优势特色农产品比重明显提升;优势特色产业标准体系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持续稳定在98%以上,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绿色发展模式更加成熟,品牌农产品占比明显提升;农村创新创业更加活跃,乡村就业结构更加优化,农民增收渠道持续拓宽,乡村产业振兴取得重要进展。

三、主要内容

《意见》整体框架:主要提出5个方面重点工作、19项具体措施:一是突出优势特色,发展壮大乡村产业。立足我市产业基础及发展优势,从夯实粮食产能基础、做强优势主导产业、做优区域特色产业、做精农产品加工业、做靓乡村休闲旅游业、构建乡村流通体系、发展乡村新型服务业、培育乡村信息产业等8方面内容,对全市农业一二三产业发展做出部署。二是统筹协调推进,优化乡村产业布局。突出县域统筹发展、镇村联动发展、贫困镇村发展等3种方式,不断夯实产业发展基础,优化产业布局,不断提升产业发展水平。三是搭建多元载体,推进产业深度融合。提出搭建产业融合载体、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类型融合业态3方面工作内容,不断丰富乡村产业业态、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实力,不断扩大乡村产业规模、效益和带动能力。四是突出绿色兴农,引领产业振兴发展。围绕加快绿色发展、推行标准化生产、加速品牌创建3个方面,对农业污染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标准化建设、农产品品牌培育和宣传推介等进行安排,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高效发展。五是深化创新创业,激发产业振兴动能。从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促进农村创新创业2个方面,不断强化农业科技支撑、人才支撑,为乡村产业振兴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