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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中心2025年12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03 10:40
来源: 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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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门户网站提醒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中心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3日-2025年12月5日(3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3256552

传真:0917-3901969

邮箱:hbgxfj@163.com

通讯地址: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高端装备产业园6号楼3层

邮编:721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应对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金属表面处理及机械零部件加工项目

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磻溪镇小寨村8号

陕西舜禹佰亿工贸有限公司

陕西恒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磻溪镇小寨村8号,租赁现有钢结构生产厂房面积3000平方米。购置抛丸及喷砂设备、喷漆设备以及对应的辅助工程,配套环保相关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金属表面处理及机械零部件加工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8.1%。建成后年加工处理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零部件500吨。

1.废气:抛丸/喷砂工序设置封闭抛丸/喷砂房,产生的废气通过各自集气系统进入布袋除尘器中处理达标后沿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调漆、喷漆、烘干工序均位于封闭喷漆房内进行作业,废气经“集气系统+干式过滤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收集处理后沿15m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

2.废水:湿法精雕机自带循环水箱,废水经水箱格栅、滤网过滤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过滤后定期清掏外运肥田,不外排。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设备,通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减轻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噪声影响。

4.固废:新建一般固废暂存区,废包装材料、废滤袋、废漆桶、废漆渣、废钢丸、废砂除尘灰等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暂存于厂区生活垃圾收集区,定期清理,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5.危险废物:新建危险废物贮存库,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含油手套或抹布等危险废物暂存后,定期交由相关危废经营单位集中处置。

环境影响报告表(

1.陕西舜禹佰亿工贸有限公司金属表面处理及机械零部件加工项目环评正文.pdf


公众参与采用网站公示方式进行。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公众无反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