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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学习贯彻《地名管理条例》和《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培训工作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3-07-26 11:05
来源: 宝鸡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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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全面落实今年5月份民政部区划地名司领导来宝调研和全省民政重点工作半年推进会精神,进一步提升地名管理、行政区划管理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近日,市民政局举办了全市学习贯彻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培训工作会。会议邀请民政部地名研究所应用理论研究室副主任、副研究员吴坚和省民政厅区划地名处三级调研员杨建中授课。局党组专职副书记、市社会组织党委副书记张九平主持会议并讲话。

吴坚副主任围绕国务院新修订《地名管理条例》,从全面掌握《条例》的核心要义、增强履职尽责能力,实施“乡村著名行动”、助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依托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推动地名命名更名备案公告制度有效落实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辅导培训,并结合自身多年工作经验介绍了关于做好地名工作的思考和建议,现场就市级部门和县区在地名工作中遇到的具体情况、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作了面对面的解疑释惑。

杨建中调研员围绕国务院《行政区划管理条例》、民政部《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有关行政区划最新政策,从坚持党的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坚持规划引领、服务发展大局,坚持问题导向、稳慎分步实施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深入、细致的解读,明确了各级、各部门在行政区划变更审批等事项中的职能和程序,介绍了我省行政区划调整简况和宝鸡市重大区划变更等情况。

会议指出,地名作为社会基础信息,不仅承载着历史传统和人文情怀,也涉及民事权利和公共利益,是覆盖范围最广的民生工作,地名必须准确、规范,才能为其他社会信息流动打好基础。行政区划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生产力空间布局,事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本级行政区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会议强调,市地名委各成员单位、各县区民政部门要深入学习宣传,挖掘推广地名文化特色亮点,回应社会关切,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关心、关注、参与地名工作的文化热情。要夯实工作责任,高标准、高质量推动《宝鸡市2023年地名工作要点》各项任务落实,强化统筹协调,确保上下贯通、部门联动。要加强督促检查,将地名规范使用、文化保护等融入日常工作,推动地名备案公告制度有效落实。要积极稳慎推进,各县区民政部门要主动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汇报、宣传行政区划管理相关政策,切实发挥好行政区划服务大局的积极作用。

市地名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各县(区)民政部门分管局长、业务股长和部分镇街民政工作负责人,市民政局各业务科(处)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市区划地名专家库专家和志愿者,部分市级传统文化类社会组织负责人共140余人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