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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概况
发布时间:2025-07-11 15:52
来源: 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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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信息

个人简历

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孙晓岐同志,男,汉族,1971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市委副秘书长、市直部门正职等。

主管工作

主持党政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


个人简历

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平科同志,男,汉族,1967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主管工作

分管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规科(信访调处中心)、信息管理科、财务审计科、直属机关党委。


个人简历

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张一文同志,男,汉族,1970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主管工作

负责局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主持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个人简历

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童永锋同志,男,汉族,1978年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市级部门副职等。

主管工作

分管房政改革科、建筑市场管理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科、公用事业科、村镇建设科。


个人简历

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惠军同志,男,汉族,1970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任陇县县委常委、副县长等。

主管工作

分管投资计划科、住房保障科、物业市场监管科、市政工程科、节约用水科。


个人简历

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级调研员赵一鸣同志,男,汉族,1966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统战部部长,副区长,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等。

主管工作

分管房地产市场监管科,负责保交楼、保交房专班工作。

直属机构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综合协调、督查督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

负责人:魏西宁

电话:0917-3260274(兼传真)


人事教育科:承担机关、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目标责任考核、精神文明建设、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

负责人:陈发平

电话:0917-3260253


        村镇建设科:负责全国重点镇、中国特色景观名镇名村、中国宜居小镇宜居村庄和中国传统村落申报创建工作;负责全市县城、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指导农村房屋建设;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导村庄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市省级重点示范镇、文化旅游街区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负责村镇建设各项补助资金计划的下达和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人:史姣

       办公电话:0917-3260275


       建筑市场管理科:负责全市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筑市场准入管理;负责建设工程各方主体市场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牵头负责住建行业环境治理组织协调工作。

        负责人:曾仙

        办公电话:0917-3260261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负责对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行为监管;负责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负责全市施工图审查、抗震设计审查等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文明施工、科技示范工程、优质工程创建、评选、审报工作;负责工程建设建筑节能实施工作,组织行业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市区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城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等工作;协调指导住建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负责人:杨宏伟

办公电话:0917-3261248


投资计划科:负责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及项目库的建立工作;负责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规划方案、勘察设计、土地预审及项目开工手续办理等前期准备工作;负责申报项目建设资金工作。

负责人:彭金午

电话:0917-3261127


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开展房地产市场调查研究,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措施;落实房地产市场规划、发展、调控政策;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价格评估机构、经纪机构、租赁机构的开发经营、价格评估、经纪服务、租赁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新建商品房销售、房屋交易、存量房转让、房屋抵押、房屋租赁等交易市场管理工作,落实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市场交易和产权管理信息平台的建设、运行、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市场运行数据监测和分析研判。

负责人:尹建春

电话:0917-3261195、0917-3261194


财务审计科:负责局系统部门预决算、基建项目决算、政府性债务、财政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和清产核资工作;负责经济合同履约情况的监督、管理和存档工作;负责局系统政府采购、非税收入征缴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内部审计和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局系统工资、劳动统计、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年报统计工作;负责城建年报、县域经济考核等行业统计工作。

负责人:王朔然

电话:0917-3260280


政策法规科:负责局系统深化改革工作;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局系统法治建设、普法宣传和机关法律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局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有关人员执法证办理工作;负责指导局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贯彻落实工作;承担局系统信访、综治、维稳工作协调分办;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指导局系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监管的相关协调工作。

负责人:李倩

电话:0917-3263069(信访调处中心:0917—3263078 地址:行政中心6号楼E座605室) 


节约用水科:编制市区供水、节水、污水处理发展规划;拟订城市供水、节水、污水处理工程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行业用水的计划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污水处理费用的收支管理工作;指导县区污水处理工作。

负责人:石玉

电话:0917-3260430、 0917-3261193


物业市场监管科:贯彻落实物业管理行业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拟订物业服务行业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物业服务行业信用监管,推动行业诚信建设;监督指导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以及承接查验活动;负责指导全市物业保修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指导县区物业管理工作。

负责人:邓芳

电话:0917-3263064


市政工程科:贯彻落实物业管理行业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拟订物业服务行业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物业服务行业信用监管,推动行业诚信建设;监督指导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以及承接查验活动;负责指导全市物业保修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指导县区物业管理工作。

负责人:邓芳

电话:0917-3263064


监察室:1、负责局系统廉政建设计划、总结、交流、报告以及对党员、干部的政纪教育工作;2、负责局系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行风评议等工作;3、负责局机关和局系统行政效能监察以及重点项目督查工作;4、负责受理对局系统监察对象违反政纪的揭发、检举、控告、来信、来访工作,查处违纪案件;5、参与干部人事工作以及工程项目招标等工作;6、指导局系统基层单位完善制度建设,落实政务公开;7、承担局纪检组日常工作;8、完成上级机关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电话:0917-3263077


信息管理科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信息化工作,编制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门户网站的维护更新和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局属单位网站的建设和管理;负责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承担网络媒体舆情的日常监测、动态分析;负责局系统政务信息的收集、编报工作;负责中、省、市官方网站留言板、领导信箱所涉及事项的收集、分办、审核、回复工作。

负责人:王静

电话:0917-3263076


住房保障科:拟订全市城镇住房保障意见措施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全市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含市区直管公房)和棚户区改造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处置、交易等二级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市本级保障性住房分配、运营、退出管理以及租赁补贴发放工作;指导房屋征收管理、旧城改造工作;指导各县区城镇住房保障工作。

负责人:冯立

电话:0917-3263060


直属机关党委(机关工会):1、负责局机关和局系统党的建设工作;2、负责局机关和基层党组织的党员发展以及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党员统计年报工作;3、负责局机关和系统老干部、爱国卫生、计划生育工作;4、协调指导局机关工会工作。

负责人:何少华

电话:0917-3260286


公用事业科:宣传和贯彻执行燃气、供热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编制城镇燃气、集中供热等公用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城市燃气、集中供热重点项目编制、推进和落实工作;负责住建行业公用事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负责人:蒙义宏

电话:0917-3260278


房政改革科:编制全市住房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企业集资建房、合作建房管理,审批市属以上企业单位集资建房、合作建房项目;主管公有住房出售工作,制定年度公有住房出售价格标准,负责市属以上单位公有住房出售方案、出售价格及已购公房部分产权向全产权过渡、已购公房换购以及房改资金归集的审批工作。

负责人:敬红艳

电话:0917-3263079

机构职能

        一、基本信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内设16个科室,内设机构主要有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规科、信息管理科、财务审计科、投资计划科、住房保障科、房政改革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物业市场监管科、建筑市场管理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市政工程科、村镇建设科、公用事业科、节约用水科等。

办公地址:宝鸡市代家湾行政中心一号楼6楼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917-3260274

邮  编:721004

网站网址:http://zjj.baoji.gov.cn/

        二、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全市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工程建设、建筑业、公用事业、物业市场、勘察设计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相关制度规划和管理规定并指导实施。

(二)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运营及市区直管公房的资产管理工作。 

(三)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工作。拟订全市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措施,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地产交易和产权管理工作;指导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

(四)贯彻执行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区内房屋征收与补偿和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市棚户区改造统筹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区棚户区改造实施工作。

(五)负责建筑业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建筑业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并监督执行;承担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的职责。指导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和指导实施;负责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图审查相关工作。

(六)负责建筑、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城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负责全市房屋安全鉴定监管工作;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工作;指导编制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参与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七)负责建筑节能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节能规划和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绿色建筑推广应用的管理工作,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

(八)指导村镇建设、农村住房和重点镇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

(九)负责城市道路、排水、桥梁、隧道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维护工作;负责城市路灯管理和城市规划区内景观照明管理工作。

(十)负责城市供水、供热、燃气等公用设施的行业管理,做好项目建设、维护和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节水、城镇污水处理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全省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组织实施全市城乡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十二)依据市政府授权,负责有关城市公共资源的特许经营、招标出让等组织协调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