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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成功实现首宗“标准地”供应

来源:宝鸡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9-15 10:35

今年以来,麟游县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探索推进“标准地”改革的意见》及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宝鸡市2022年探索推进“标准地”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坚持将“标准地”改革试点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有力举措,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土地资源向高端产业和优质企业聚集。截止8月底,麟游县“标准地”供应工业用地1宗25.8亩,实现“标准地”供应“零”突破。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凝聚工作合力。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标准地”改革试点工作,成立以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麟游县推进“标准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标准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标准地”改革试点有关工作。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全面开展区域评估评价。在麟游经开区“标准地”试点地块推行区域综合评估,制定印发《麟游县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实施方案(试行)》和《区域评估标准化操作规范》,按照“事先作评价”要求,严格执行“净地”出让规定,全面开展区域评估评价,为“标准地”落地做好基础保障。

三是科学制定指标,引进优质项目落地。在全省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控制性指导指标基础上,结合麟游县经济发展,制定《麟游县“标准地”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中提出亩均税收1.1万元以上、亩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9.33万元以上、工业项目建筑容积率0.8以上的项目准入指导标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控制指标,保证供地项目以高标准、高质量落地建设。麟游县首宗“标准地”试点地块,确定项目容积率为≥0.8、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10万元/亩、亩均税收10万元/亩,对比《方案》中确定的指标,增比幅分别为: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增幅616%、亩均税收增幅809%。

四是对标行业标准,实施差异化管理。按照产业发展补短板、企业互补促提升、科技创新优产能的整体思路,将实施“标准地”项目的企业同步纳入亩均评价,对亩均效益不同的企业在土地集约利用、环保投入、能耗指标等方面实施差别化政策,提升“标准地”供地质量。

五是优化审批服务,节约企业成本。始终把提升企业投资审批效率作为改革工作重点来抓,按照审批“零等待”、监管“零容忍”原则,开展告知承诺审批,对企业在办理前期手续过程中非主要申请材料实行“容缺制”“承诺制”。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新备案承诺制项目开工前平均审批材料压减60%,审批阶段时限总体压缩30%,区域评估评价报告编制成本降低65%。通过整体性区域评价评估,为企业节约用地成本约55万元。

下一步,麟游县将构建“标准地+承诺制”全流程,持续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建立健全监督评估考核制度,全面推进“标准地+承诺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