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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宝鸡高新开发区苗苗农资商店农药经营许可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08 09:46
来源: 宝鸡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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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陕西省农药经营许可审查细则》有关规定,通过资料审查和现场实地核查,宝鸡高新开发区苗苗农资商店符合农药经营许可条件,现予以公示。

名     称:宝鸡高新开发区苗苗农资商店

类    型:个体工商户

负 责 人: 闫会霞

住    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磻溪镇二郎庙村四组

营业场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磻溪镇二郎庙村四组

仓储场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磻溪镇二郎庙村四组

经营范围:农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

分支机构:无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5月8日至5月13日)。凡对上述审查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拨打电话0917-3800896或发电子邮件至gxsp2019@163.com进行反馈。

                                    

宝鸡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