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郭辉等10名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未在法定期限内接收处理,经我大队多次催告至今仍未接受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现拟作出行政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