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金台大队
关于对以下列人员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告
(第二十七期)
以下李红杰等8名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经我大队多次催告至今仍未接受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