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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 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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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宝农(种子)罚〔20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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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晨菁园艺有限公司经营假种子案 |
陕西晨菁园艺有限公司 |
91350881MA32W8UR2N |
李锋 |
2023年1月3日,宝鸡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接宝鸡市农业农村局电话记录,成都市居民任江明投诉称他在陕西晨菁园艺有限公司淘宝网点上购买大豆、辣椒和萝卜种子均为散装种子,投诉后处理结果为整改,2022年12月27日第二次购买仍未整改,且态度不好,要求处理。经调查,该公司通过在天猫网络平台上注册的“夕兮园旗舰店”向投诉人销售的黄豆、辣椒、萝卜种子虽然来自正规的农资经营公司宝鸡市玉昊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且所购种子有包装标签,该公司擅自将种子拆包分装销售,使种子失去了原有的包装和标签。该公司销售给投诉人的玉米种子购自于“拼多多”网络平台,来源不明,且所购时就无包装及标签标识。该公司向投诉人销售的萝卜、辣椒、黄豆和玉米种子收入分别为4.87元、6.06元、5.76元、1572元,违法所得共计1588.69元。 |
陕西晨菁园艺有限公司经营假种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判定该公司经营假种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作出以下处罚,(一)没收违法所得1588.69元; (二)处20000元罚款。 |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缴纳罚款。 |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3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