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宝农(农药)罚〔2023〕7号
发布时间:2023-07-06 15:38
来源: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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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案件

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宝农(农药)罚〔2023〕7号

凤翔县纸坊农资经销部经营劣质及包装和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案

凤翔县纸坊农资经销部(王涛)

 

92610322MA6XBXPU2N (注册号)

/

2023年5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春季交叉执法检查中发现,凤翔县纸坊农资经销部货架上待销售的三种农药产品存在问题:1.四川利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毒死蜱”农药产品,共有22瓶,超过农药质量保证期,涉嫌经营劣质农药;2.山东鲁抗生物农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苏云金杆菌”农药,共有3瓶,标签未标注生产日期和批号,涉嫌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3.北京新禾丰农化资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新禾丰病毒病方案包”农药套餐产品,共有27袋,袋内包含农药产品氨基寡糖素和两种肥料产品,农药套餐的外包装没有农药标签、农药标识等信息。其农药外包装不符合《农药包装通则》(GB3796--2018)规范。涉嫌销售包装和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产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以及《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七)项之规定。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参照《陕西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农药第14项、17项的裁量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劣质及包装和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并建议作出如下处罚:

1.没收劣质农药“毒死蜱”22 瓶、包装和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苏云金杆菌”3瓶和“新禾丰病毒病方案包”农药套餐产品27袋;          

2.没收违法所得102.00元;(壹佰零贰元整);

3.罚款:7000.00元(柒仟元整);

以上罚没款共计:7102.00元整(柒仟壹佰零贰元整)。

 

当事人持《行政处罚决定书》宝农(农药)罚〔2023〕7号,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中国农业银行宝鸡分行金台支行缴纳罚款    7102.00元。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