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检查 主体 |
检查机构 | 检查事项名称 | 检查依据 |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检查 数量(检查比例) |
同一企业检查频次 | 检查方式 | 可联合检查部门 | 检查时间 | |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
| 1 |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市种子工作站 | 农作物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检查 | 法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 规章:《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 |
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科研育种单位及试验示范点 | 本地和异地农作物育种材料转基因检测 | 抽检,全年检测数量3000份以上。 | 年内最多检查(2)次 | 现场检查 | 无 | 7月1日 | 12月30日 |
| 2 |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市种子工作站 | 农作物种子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九条 规章:《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三条 |
农作物种子生产企业 | 1.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检。 2.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中涉及行政处罚的相关内容。 |
50%以上 | 年平均检查(1)次 年内最多检查(2)次 |
现场检查 | 无 | 1月 | 3月 |
| 7月 | 9月 | |||||||||||
| 3 |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市畜牧兽医中心 | 畜禽屠宰监督检查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六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 法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四十四条 |
畜禽养殖经营主体、生猪屠宰经营主体 | 1.动物防疫中涉及行政处罚的相关内容。 2.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是否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要求。 3.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制定、落实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中涉及行政处罚的相关内容。 |
50% | 年平均检查(1)次 年内最多检查(2)次 |
现场检查 | 无 | 12月 | 次年春节前 |
| 4 |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市畜牧兽医中心 | 畜禽养殖场监督检查(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检查等)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六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九条、第三十四条、第四十六条 规章:《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四十条 规章:《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七条 |
畜禽养殖经营主体、种畜禽养殖经营主体 | 1.动物防疫中涉及行政处罚的相关内容。 2.动物饲养场所、动物隔离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是否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要求。 3.种畜禽生产经营中涉及行政处罚的相关内容。 4.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过程中涉及行政处罚的内容。 |
10% | 年平均检查(1)次 年内最多检查(2)次 |
现场检查、书面核查 | 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7月 | 8月 |
| 5 |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市畜牧兽医中心 | 动物诊疗机构和人员监督检查 | 规章:《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规章:《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
动物诊疗机构 | 动物诊疗行为中涉及行政处罚的相关内容。 | 50% | 年平均检查(1)次 年内最多检查(2)次 |
现场检查 | 无 | 5月 | 5月 |
| 11月 | 11月 | |||||||||||
| 6 |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市畜牧兽医中心 | 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监督检查 | 规章:《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 规章:《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十二条 |
奶畜养殖场、生鲜乳收购站、生鲜乳运输车辆 | 生鲜乳规范化生产、收购、运输环节及行政处罚的内容 | 20% | 年内最多检查(2)次 | 现场检查、书面核查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 | 1月1日 | 12月31日 |
| 7 |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市畜牧兽医中心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跨部门联合抽查 | 法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四条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行为中涉及行政处罚的相关内容 | 30% | 年平均检查(1)次 年内最多检查(2)次 |
现场检查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 | 6月 | 8月 |
| 8 |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检查 | 法律:《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法规:《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
农业机械经营主体 | 是否按照法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 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负责 | 年平均检查(1)次 年内最多检查(2)次 |
现场检查 | 无 | 5月15日 | 5月30日 |
| 9 |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市水产工作站 | 对渔业工作的监督检查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六条 规章:《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条 |
渔业生产经营主体 | 1.是否有《水域滩涂养殖证》。 2.水产苗种生产单位是否有《水产苗种生产经营许可证》。 3.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情况。 4.水产养殖生产记录制度的执行情况。 |
全覆盖 | 年平均检查(1)次 年内最多检查(2)次 |
现场检查 | 无 | 4月 | 10月 |
| 10 |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市水产工作站 | 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监督检查 | 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 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育生产主体 | 是否按照法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 全覆盖 | 年平均检查(1)次 年内最多检查(2)次 |
现场检查 | 无 | 4月 | 10月 |
| 11 |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有关工作的检查,对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农产品产地安全监督检查,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监督检查,农产品标志监督检查等)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法规:《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十二条 规章:《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规章:《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规章:《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办法》第三条 规章:《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第四条 规章:《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
农产品生产主体 | 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2.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购买和使用、农产品生产记录、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等情况。 3.生产经营者遵守强制性标准、法定要求的情况。 4.农产品产地安全情况。 5.农产品包装和标识活动中涉及行政处罚的内容。 6.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情况,全国名特优新、特质农品生产及标识使用情况,绿色食品及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情况,登记的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地域范围、标志使用情况等。 |
30%-50% | 年平均检查(1)次 年内最多检查(2)次 |
现场检查 | 无 | 1月20日 | 12月31日 |
| 12 |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 春、秋季农资市场市县交叉检查(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饲料经营活动等监督检查)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九条 法规:《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法规:《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第二十五条 规章:《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 法规:《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法规:《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法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三十四条 |
岐山、眉县等十县(区)农资生产经营主体 | 农资生产经营中涉及行政处罚的相关内容 | 10% | 年平均检查(1)次 年内最多检查(2)次 |
现场检查 | 无 | 4月 | 5月 |
| 9月 | 10月 | |||||||||||
| 13 |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 农资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九条 法规:《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法规:《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第二十五条 规章:《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 法规:《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法规:《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法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三十四条 |
金台、渭滨、高新三区农资生产经营主体 | 农资生产经营中涉及行政处罚的相关内容 | 10% | 年平均检查(1)次 年内最多检查(2)次 |
现场检查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5月 | 7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