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发布时间:2026-03-25 08:30
来源: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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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检查
主体
检查机构 检查事项名称 检查依据 检查对象 检查内容 检查
数量(检查比例)
同一企业检查频次 检查方式 可联合检查部门 检查时间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1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市种子工作站 农作物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检查 法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
规章:《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
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科研育种单位及试验示范点 本地和异地农作物育种材料转基因检测 抽检,全年检测数量3000份以上。 年内最多检查(2)次 现场检查 7月1日 12月30日
2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市种子工作站 农作物种子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九条
规章:《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三条
农作物种子生产企业 1.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检。
2.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中涉及行政处罚的相关内容。
50%以上 年平均检查(1)次
年内最多检查(2)次
现场检查 1月 3月
7月 9月
3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市畜牧兽医中心 畜禽屠宰监督检查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六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
法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四十四条
畜禽养殖经营主体、生猪屠宰经营主体 1.动物防疫中涉及行政处罚的相关内容。
2.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是否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要求。
3.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制定、落实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中涉及行政处罚的相关内容。
50% 年平均检查(1)次
年内最多检查(2)次
现场检查 12月 次年春节前
4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市畜牧兽医中心 畜禽养殖场监督检查(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检查等)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六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九条、第三十四条、第四十六条   
规章:《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四十条
规章:《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七条
畜禽养殖经营主体、种畜禽养殖经营主体 1.动物防疫中涉及行政处罚的相关内容。
2.动物饲养场所、动物隔离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是否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要求。
3.种畜禽生产经营中涉及行政处罚的相关内容。
4.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过程中涉及行政处罚的内容。
10% 年平均检查(1)次
年内最多检查(2)次
现场检查、书面核查 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7月 8月
5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市畜牧兽医中心 动物诊疗机构和人员监督检查 规章:《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规章:《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动物诊疗机构 动物诊疗行为中涉及行政处罚的相关内容。 50% 年平均检查(1)次
年内最多检查(2)次
现场检查 5月 5月
11月 11月
6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市畜牧兽医中心 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监督检查 规章:《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
规章:《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十二条
奶畜养殖场、生鲜乳收购站、生鲜乳运输车辆 生鲜乳规范化生产、收购、运输环节及行政处罚的内容 20% 年内最多检查(2)次 现场检查、书面核查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 1月1日 12月31日
7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市畜牧兽医中心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跨部门联合抽查 法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四条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行为中涉及行政处罚的相关内容 30% 年平均检查(1)次
年内最多检查(2)次
现场检查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 6月 8月
8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检查 法律:《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法规:《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农业机械经营主体 是否按照法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负责 年平均检查(1)次
年内最多检查(2)次
现场检查 5月15日 5月30日
9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市水产工作站 对渔业工作的监督检查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六条
规章:《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条
渔业生产经营主体 1.是否有《水域滩涂养殖证》。
2.水产苗种生产单位是否有《水产苗种生产经营许可证》。
3.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情况。
4.水产养殖生产记录制度的执行情况。
全覆盖 年平均检查(1)次
年内最多检查(2)次
现场检查 4月 10月
10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市水产工作站 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监督检查 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育生产主体 是否按照法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全覆盖 年平均检查(1)次
年内最多检查(2)次
现场检查 4月 10月
11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有关工作的检查,对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农产品产地安全监督检查,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监督检查,农产品标志监督检查等)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法规:《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十二条
规章:《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规章:《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规章:《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办法》第三条
规章:《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第四条
规章:《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农产品生产主体 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2.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购买和使用、农产品生产记录、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等情况。
3.生产经营者遵守强制性标准、法定要求的情况。
4.农产品产地安全情况。
5.农产品包装和标识活动中涉及行政处罚的内容。
6.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情况,全国名特优新、特质农品生产及标识使用情况,绿色食品及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情况,登记的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地域范围、标志使用情况等。
30%-50% 年平均检查(1)次
年内最多检查(2)次
现场检查 1月20日 12月31日
12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春、秋季农资市场市县交叉检查(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饲料经营活动等监督检查)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九条
法规:《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法规:《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第二十五条
规章:《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
法规:《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法规:《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法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三十四条
岐山、眉县等十县(区)农资生产经营主体 农资生产经营中涉及行政处罚的相关内容 10% 年平均检查(1)次
年内最多检查(2)次
现场检查 4月 5月
9月 10月
13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农资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九条
法规:《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法规:《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第二十五条
规章:《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
法规:《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法规:《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法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三十四条
金台、渭滨、高新三区农资生产经营主体 农资生产经营中涉及行政处罚的相关内容 10% 年平均检查(1)次
年内最多检查(2)次
现场检查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5月 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