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的监管,督促企业落实达标排放主体责任。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定期公布主要污染物排放超标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和《陕西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超标和超总量“黄红牌”公布办法》相关要求,我市将纳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重点排污单位“黄红牌”名单向社会进行了公开,我市一家重点排污单位纳入“红牌”名单,现将处理及整改进展情况在市局网站予以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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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 区划 |
企业 名称 |
超标 因子 |
处理情况 |
整改措施 |
整改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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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宝鸡市 |
岐山县岐星热力有限公司 |
氮氧 化物 |
2021年11月19日,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岐山分局对该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陕C岐山环责改字[2021]42号),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对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整改。2021年12月22日,宝鸡市生态局岐山分局对该企业下达《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书》(陕C岐山环罚[2021]28号),针对超标排放行为罚款60万元。并要求企业对治污设施进行维护,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随后该企业向当地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经裁决后,处行政处罚罚款20万,目前已解缴到账。 |
由于该公司属于民生供暖企业,目前企业已完成2021-2022年供暖任务,全面停产,按照县政府安排,蔡家坡镇供暖改造工作已全面启动,待改造完成后超标排放问题将彻底解决,县政府已承诺于2022年11月15日前完成。 |
整改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