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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2022年2月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超标整改情况
发布时间:2022-07-19 15:18
来源: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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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2022年2月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超标整改情况

序号

行政区划

企业名称

超标因子

整改及查处情况

1

宝鸡

宝鸡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

氨氮

经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核实,该公司因在线监测站房电源100A断路器损坏,设备停用。导致在线监测数据异常。已整改。

2

宝鸡

宝鸡市中水水务有限公司

总氮

经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核实,该公司因水质在线监测设备采样管吸入异物,导致在线监测数据异常。已整改。

3

宝鸡

宝鸡思圣环保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凤县污水处理厂)

COD

氨氮

总磷

总氮

针对该公司环境违法问题,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进行了现场核查并立案查处,4月7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陕C环责改字〔2022〕1号),案件正在办理中,同时责令该公司尽快完成提标改造调试工作,确保达标排放。

4

宝鸡

眉县常兴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总磷

经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核实,该公司2月22日至2月26日由于提标改造工程未完成,污染物排放不稳定;2月27日因二期道路施工中误将采样水管及电源挖断,导致在线监测仪器无法正常做样;2月28日因二期道路施工中误将采样水管及电源挖断,将泥水回流至采样管,加之第三方运维做比对,导致在线监测数据异常。正在整改。

5

宝鸡

岐山县岐星热力有限公司

氮氧化物

经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核实,该公司由于工艺问题氮氧化物无法达到《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为确保民生供暖,无法停炉更换SCR催化剂,当地生态环境部门于2021年11月18日对该公司立案查处,2021年11月19日下发《责令整改违法行为决定书》(陕C岐山环责改字[2021]42号),2021年12月22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陕C岐山环罚[2021]28号),案件正在执行中。目前该公司已完成2021至2022年采暖季供暖任务,全面停产,按照岐山县委县政府安排,蔡家坡地区供暖改造工作已全面启动,待改造完成,超标排放问题将彻底解决。正在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