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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2022年3月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超标整改情况
发布时间:2022-07-19 15:30
来源: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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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2022年3月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超标整改情况

 

序号

行政区划

企业名称

监测因子

整改及查处情况

1

宝鸡

岐山县岐星热力有限公司

氮氧化物

经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核实,该公司由于工艺问题氮氧化物无法达到《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为确保民生供暖,无法停炉更换SCR催化剂,当地生态环境部门于2021年11月18日对该公司立案查处,2021年11月19日下发《责令整改违法行为决定书》(陕C岐山环责改字[2021]42号),2021年12月22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陕C岐山环罚[2021]28号)。目前该公司已完成2021至2022年采暖季供暖任务,全面停产,按照岐山县委县政府安排,蔡家坡地区供暖改造工作已全面启动,待改造完成,超标排放问题将彻底解决。正在整改。

2

宝鸡

宝鸡思圣环保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凤县污水处理厂)

COD

氨氮

总磷

总氮

针对该公司环境违法问题,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进行了现场核查并立案查处,4月7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陕C环责改字〔2022〕1号),5月7日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陕C环罚告〔2022〕1号)案件正在办理中,同时责令该公司尽快完成提标改造调试工作,确保达标排放。

3

宝鸡

眉县常兴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总磷

经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核实,该公司提标改造工程未完成,目前处于二期提标改造进水调试阶段,污染物排放不稳定,导致在线监测数据异常。对此眉县分局已要求该企业加快提标改造进度,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正在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