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千阳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4-09-26 09:15
来源: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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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县马*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类案
行政处罚单位名称 千阳县马*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6103*******RD265
法定代表人 马*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陕C千阳环罚〔2024〕15号
违法事实    该公司未按规定要求开展监测并保存原始记录,现场未提供2023年有组织废气检测报告。
违法条款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二项。
处罚类型 罚 款
处罚金额(万元) 2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9月20日
处罚机关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千阳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