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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市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2026〕第347号
发布时间:2026-10-22 18:07
来源: 宝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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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明、王宝侠因保管不善,将渭滨区益门苑15号院2幢2单元0302号, 不动产权证: 宝鸡市房权证渭滨区字第00168650号、00168651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党建明、王宝侠

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