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部

首页>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宝鸡凤县鑫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石料加工厂违法占用土地问题整改验收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24 14:49
来源: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X
市政府门户网站提醒您:

为全面落实省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按照《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陕秦岭委〔2024〕2号)文件要求,现就宝鸡凤县鑫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石料加工厂违法占用土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请大家予以监督。

反馈问题:凤县鑫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石料加工厂位于河口镇河口村附近,属秦岭一般保护区,占地约21.93亩(含永久基本农田2.10亩),原地类性质为村庄、水浇地,现场正在生产石料,大量矿石原料露天堆放,无环保防尘抑尘措施。经核查,该石料加工厂无用地及建设审批手续,属违法占地。

整改目标:完善凤县鑫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石料加工厂国有建设用地手续。

整改措施:1.由凤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督促企业落实环保措施,按照环评方案要求对露天堆放的砂石料进行覆盖并加强监管;2.由河口镇人民政府负责督促企业对压占的2.10亩永久基本农田复耕;3.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企业违法占地行为立案查处,并督促企业对所占土地完善国有建设用地手续。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

责任单位:凤县人民政府

完成情况:一是环保措施不到位整改情况。凤县生态环境局督促企业落实了环保措施,按照环评方案要求对露天堆放的砂石料进行了覆盖并加强后续监管;二是压占基本农田整改情况。河口镇人民政府督促企业对压占的2.10亩永久基本农田进行了复耕,现状种植蔬菜;三是立案查处情况。县自然资源局对企业违法占地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四是完善土地手续情况。企业已取得了国有建设用地手续。

综上所述,该问题已整改到位,达到销号验收条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予以反映,联系电话:0917-3260370。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