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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610300-116103000160042761/2012-00207
  • 发布机构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2-12-28 00:00:00
  • 名称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 有效性
    有效
    文号
    宝政办函〔2012〕195号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2-28 12:12
来源: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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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陕政办函〔2012208号文件精神,现将2013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 1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15(星期六)16日(星期日)上班。

  二、春节:29日至15日放假调休,共7天。216(星期六)217(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7 (星期日)上班。

  四、劳动节:429日至51日放假调休,共3天。427(星期六)428日(星期日)上班。

  五、端午节:610日至12日放假调休,共3天。68日(星期六)、69日(星期日)上班。

六、中秋节:9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22日(星期日)上班。

七、国庆节:101日至107日放假调休,共7天。929(星期日)1012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县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