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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提案
发布时间:2025-06-20 14:20:00
来源: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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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B

签发人:卢剑平

宝市监函〔2025〕149


苏尼亚委员:

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提案》(第45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相关法律的完善与修订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是国家治理食品安全问题的根本遵循和制度基石。党中央、国务院对此始终高度重视,持续健全完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为核心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现行法律法规对食品安全的基本原则、监管体制、各方责任义务(包括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地方政府属地责任等)以及法律责任追究等作出了系统、严格的规定,并坚持与时俱进,根据监管实践和产业发展需求进行动态修订完善。

作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我局始终将法律制度的完善作为提升监管效能的关键环节。今年以来,我们紧密配合国家立法机关,系统梳理当前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实践中面临的新挑战、新问题(如新业态、新技术、新风险带来的监管空白或难点),深入研究基层执法一线的实际需求和意见建议。在充分调研讨论的基础上,我局及时、精准地逐层反馈了关于法律适用、责任界定、惩处力度等方面的具体问题和完善建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修订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实践支撑。

此项工作已取得重要阶段性进展。5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按照急用先行的原则完善有关法律规定”,并特别要求“构建更加科学严谨的食品安全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体系”。会议郑重决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正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这标志着我国食品安全法治建设即将迈出新的坚实步伐。

下一步,我局将密切关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进程,全力配合做好相关说明、解读和配套制度研究工作,确保修订后的法律能够更加精准、有力地回应监管实践需求,筑牢食品安全法治防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关于提高违法成本,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食品安全是民生底线,对任何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我们始终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坚决落实“最严厉的处罚”要求,持续加大打击力度,显著提高违法成本,让不法分子付出沉重代价,切实形成强大震慑。

近年来,我局联合相关部门,重点采取了以下措施:强化行刑衔接,凝聚打击合力。持续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的高效协同与信息共享。对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移送一起,杜绝以罚代刑,确保刑事责任追究到位,实现“无缝对接、闭环打击”。聚焦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攻坚。常态化组织开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例如“铁拳”昆仑行动等)。重点聚焦无证生产经营、非法添加、掺假掺杂、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农兽药残留超标等人民群众深恶痛绝、风险隐患突出的违法行为,重拳出击、露头就打。加大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在法律法规框架内,依法依规顶格处罚性质恶劣、危害严重的违法行为。综合运用罚款、吊销许可证、禁止从业、公开曝光、信用惩戒以及追究刑事责任等多种手段,大幅提高违法者的经济成本、声誉成本和人身自由成本,使其“不敢违、不能违”。

近三年查办食品安全行政违法案件1715件、刑事案件149起,摧毁窝点8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28人,打掉犯罪团伙59个。

下一步,我们将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持续深化专项行动,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坚持打早打小、打深打透。深化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行刑衔接、部门协作、区域联动机制,提升跨区域、全链条打击能力。推动法律震慑升级, 积极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工作,推动在法律责任设定上进一步提高罚款额度、拓展禁业范围、明确刑事责任衔接,为“最严厉的处罚”提供更强法律支撑。强化信用联合惩戒, 完善食品安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制度,实施联合惩戒,让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三、关于确保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法律法规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为确保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在我市精准落地、有效实施,真正转化为守护人民群众“舌尖安全”的坚实屏障,我们坚持宣贯培训、配套细化、能力提升、监督评估、智慧赋能多措并举,着力打通法律条文到监管实践的“最后一公里”。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深化法规宣贯,筑牢认知基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配套规章、国家标准作为核心培训内容,常态化、分层次组织全市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开展专题培训、案例教学和技能比武,重点强化法律适用、证据固定、程序规范、自由裁量等实操能力,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施“主体责任落实年”等活动,通过集中培训、上门指导、线上课堂等多种形式,对食品生产企业、餐饮单位、商超、农贸市场等全覆盖开展普法宣传。重点解读法律责任、风险防控点、操作规范要求,引导企业知法、懂法、守法经营。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政务新媒体、社区宣传栏等平台,创新形式(如短视频、图解、知识竞赛) 普及食品安全法律常识、消费维权途径和安全风险提示,提升公众法律素养和监督意识,营造社会共治氛围。细化配套制度,增强实操指引。结合市实际,在国家法律法规框架下,及时研究制定或修订符合我市产业特点和监管需求的地方性配套规定、实施细则、工作指引。例如,针对小作坊、小餐饮、网络订餐等监管难点,出台具体的管理办法或操作规范,使法律要求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统一执法尺度, 制定并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明确常见违法行为的处罚阶次和考量因素,最大限度减少自由裁量权行使的随意性,保障执法公平。强化监督检查与评估反馈。常态化执法检查,将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作为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的核心内容,重点检查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管人员依法履职情况。建立评估机制,定期组织对重要法律法规实施效果的评估,通过案卷评查、执法回访、企业访谈、问题征集等方式,及时发现法规理解偏差、执行困难、条款滞后或冲突等问题。畅通反馈渠道,建立基层监管人员、行业协会、企业代表意见建议的常态化收集反馈机制,及时向上级立法机关和标准制定部门反映实践中遇到的法律适用难点和标准执行障碍,为法律法规及标准的动态完善提供“一线声音”。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培训宣贯的精准性和覆盖面,特别是针对新业态、新法规的及时解读。加快完善重点领域配套制度,特别是小微型食品生产经营业态的规范化管理细则,健全法规实施效果评估的长效机制,形成“评估-反馈-完善”的闭环。大力推进智慧监管应用,提升法律执行的效率和规范性。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推动解决基层反映的普遍性、深层次法律适用问题。

四、关于提升食品安全检测能力

食品安全检测能力是风险发现和科学监管的核心技术支撑。我市始终坚持将检测能力建设作为保障食品安全的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持续加大投入,优化资源配置,着力构建覆盖全面、技术先进、响应迅速、公信力强的现代化食品安全检测体系。持续加大对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的投入,不断加强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引进先进的检测技术和设备,提高检测检验的准确性和效率,流通环节监督抽检年均1.1万批次、合格率99.2%组建博士硕士助企服务小组,与企业合作探索技术层面的深层次研究,切实解决企业在实际生产检验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和痛点。积极推动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的相关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制定《宝鸡市食品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7年)并上报省局,积极争取中省资金,谋划分阶段更新、新购一批高精尖食品检验检测设备,改造建设PCR实验室和大庆路食品检测实验室,在此基础上建设相关地方特色食品检验重点实验室,拟通过三年时间的集中建设,推动中心食品检验检测能力跨越升级,将年度承担食品抽检任务批次能力提高到8千-1万批次,使服务市场监管的技术支撑作用更加明显,不断做强“食药检测”品牌。

下一步我市将全力争取中省资金配套落实市级资金支持,推进《宝鸡市食品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7年)落地聚焦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围绕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常规检验检测能力、食品安全风险快速筛查能力、助力地方特色食品产业经济发展能力。

五、关于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我市始终将构建严密高效、责任清晰、运行顺畅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作为重中之重,坚持高位推动、制度引领、智慧赋能、基层筑基、多元共治,全方位筑牢食品安全防线。落实党政同责,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将其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考评和重点督办事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常态化深入食品生产经营一线、集中用餐单位开展督导调研、现场办公,高位推动难点问题解决。定期召开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精准分析研判形势,系统部署重点任务,确保方向不偏、力度不减;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000余万元,重点保障食品安全日常监管、风险监测、能力建设等核心工作,为体系高效运转提供坚实后盾。健全责任体系,修订《宝鸡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责任清单》,清晰界定各部门监管职责,固化协同配合流程,有效杜绝职责交叉或推诿扯皮,确保监管无缝衔接、协同高效;创新实施《宝鸡市食品安全“三书一函”制度》《宝鸡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挂牌督办和约谈办法》,建立健全风险会商、定期通报、明察暗访、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机制,压实全链条监管责任。全面推行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机制(属地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全市5237名市县镇村四级干部包保4.5万户生产经营主体,定期下沉督导检查,点对点帮扶解决问题,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的责任落实网络。夯实基层基础,大力开展市场监管所(分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已评定四星所10个、三星所7个,基层监管面貌和履职能力显著提升。建立覆盖镇(街道)、村的食用农产品网格化监管体系,配备专职乡镇监管员154名、村级协管员1128名,实现监管触角向田间地头延伸。赋能智慧监管,大力推进 “互联网 + 明厨亮灶”工程,针对农村及城乡接合部农家乐、餐饮经营者、旅游景区餐饮等重点业态,引导其通过“食在宝鸡 码上放心” 平台实时公开后厨实况,实现阳光化操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强化农村区域网络餐饮监管,构建 “线上线下一体化” 监管体系:线上严格核验商户资质,杜绝无照经营、虚假宣传等问题;线下深入核查实体店经营情况,严厉整治 “幽灵外卖” 等行业乱象。深化政企合作,联合电信、移动等通信运营商,全面推进 “放心餐饮社会监督码” 活动。通过技术赋能,全市 471 家餐饮单位、476 家学校食堂及12个示范街区已成功开通“扫码看后厨” 功能。

通过上述系统性举措,我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日趋完善,监管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为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和组织基础。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聚焦全链条监管有机衔接与责任落实,持续深化改革创新,推动监管体系更加成熟定型、运转高效。

六、关于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

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我市始终将压实压紧企业主体责任作为保障食品安全的关键环节,坚持制度约束、示范引领、精准施策、重点攻坚、严惩重处多管齐下,推动企业知责、履责、尽责。明晰责任链条,认真贯彻《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创新推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实施“一行业一清单、一类别一清单、一主体一清单”的精准化管理模式,清晰划定不同业态、不同规模企业的具体责任边界和履职要求,实现责任精准到岗到人。强化示范引领,精心培育“两个责任”落实示范企业,高标准指导示范企业配齐配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三类人”,抓实抓细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三件事”,规范记录《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等“三本账”。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标准推广等方式,将示范企业的有效做法复制推广至全行业,以点带面提升主体责任落实的整体水平。深化包保督导,全市5237名市、县、镇、村四级干部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全覆盖包保督导4.5万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包保干部定期下沉一线,对照责任清单和风险防控要点,督促检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点对点指导企业整改隐患、完善管理,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聚焦重点领域,守护校园食品安全: 全市926家学校食堂、5家校外供餐单位100%接入“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平台,实现操作过程透明化、可追溯。强化农村集体聚餐、建筑工地食堂等高风险环节的备案指导、现场检查和风险管控。建设农村规范网点: 培育认证农村食品经营示范店132个。铁腕专项整治,紧密结合食品安全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聚焦群众反映强烈、风险隐患突出的领域。重拳开展肉制品、食用油、白酒、食品添加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专项整治行动。对检查发现和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公开曝光、实施联合惩戒,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形成强大震慑,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通过以上措施,我市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的意识和能力得到显著提升,食品安全管理基础进一步夯实。 我们将持续创新机制,严格监管执法,确保企业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七、关于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

我市将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提升监管效能、促进企业自律的关键举措,严格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重点领域信用监管的实施意见》要求,推动信用监管深度融入食品安全治理全链条,着力构建“基础扎实、分类精准、约束有力”的信用监管新机制。夯实信用信息基础,梳理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清单,完成356户食品生产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食品生产企业”分类标注,并实现动态更新。坚持“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原则,依法依规、实时归集食品生产企业的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关键信用信息至统一平台,确保信用档案全面、准确、动态。创新实施“两清单一报告”制度,全省率先创新实施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两清单一报告”制度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对照清单,完善内部管理,每年定期向监管部门提交食品安全风险自查及整改报告,显著强化企业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和自律能力,为信用评价奠定坚实基础。深化信用监管应用与约束,将信息公示、信用承诺、信用修复、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失信联合惩戒等核心信用监管措施,系统嵌入食品生产许可、日常检查、抽检监测、案件查处等监管全流程。强化联合惩戒威慑,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纳入“黑名单”,严格落实国家部委联合惩戒备忘录,在行政许可、招投标、金融信贷等多领域实施跨部门联合限制,切实做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形成强大震慑。

我们将持续深化信用体系建设,更好发挥信用在食品安全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

食品安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们将继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各项措施,不断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再次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共同为推进食品安全事业的发展做出努力。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