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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2016-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农村“气化”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6-05-09 00:00:00
来源: 政务信息办
 

 

宝鸡市2016-2018年大气污染

防治重点区域农村“气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减少农村散煤和生物质燃烧,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改善生态环境加快建设美丽宝鸡的意见》和《宝鸡市“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2013—2017年)》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按照“县区负责、部门指导、企业实施、群众自愿、政府扶持”的原则,以大气污染防治区域农村“气化”为突破口分步实施天然气进村入户工程,改善农村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二、重点区域和工作目标

围绕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以市区为中心,逐步向具备通气条件的农村延伸,重点推进三个区域气化”工作:(1)渭河两岸,东至扶风县绛帐镇、西至渭滨区高家镇;(2)金陵河两岸,南至金台区十八孔大桥,北至陈仓区县功镇;(3)千河两岸,南至高新区千河镇、北至千阳县县城。

经初步调查,金台、渭滨、陈仓、高新、眉县、岐山、凤翔、扶风等8个县区重点区域内,燃气管网周边有43个镇街510个村,其中已接通天然气113个村。力争通过3年努力,完成300个村、10万户“气化”任务,使气化村比例达到80%以上,其中2016年确保完成100个村约4万户,2017年和2018年各完成100个村约3万户。

为加快推进“气化”步伐,2016年实际下达126个城中村、城郊村、中心村“气化”任务,涉及上述8个县区35个镇街。具体为:金台区西关街道、中山西路街道、金河镇、卧龙寺街道;渭滨区石鼓镇、神农镇、高家镇、经二路街道;陈仓区千渭街道、虢镇街道、周原镇、阳平镇高新区千河镇、钓渭镇、天王镇、八鱼镇、溪镇;岐山县凤鸣镇、蔡家坡镇、雍川镇;凤翔县城关镇、范家寨镇、柳林镇、南指挥镇、田家庄镇;眉县首善街道、常兴镇、营头镇、齐镇、金渠镇、横渠镇、槐芽镇、汤峪镇;扶风县城关街道、法门镇(具体镇村名单附后)。2017年和2018年农村“气化”镇村名单,由市政府在实施年度另行确定。

三、工作任务

1.明确职责任务。各有关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积极推进城中村、城郊村和川塬村的“气化”工作,按照“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要求,确保3年内重点区域80%以上村庄完成通气任务。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积极做好“气化”工程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2.做好气源保障。各有关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及市发改委要积极衔接省级有关部门和上游燃气公司,多渠道争取气源,确保农村用气充足。在用气高峰阶段和极端天气条件下,制定相应的气源保障及应急方案,确保农村供气平稳可靠。

3.推进管网建设。以市区和县城主干管网为中心,按照就近接入原则,科学规划管网布局和输配工程,有效降低施工费用。以燃气企业为投资主体,通过特许经营和市场竞争等手段,优先支持有实力的燃气企业加大管网建设投入,扩大燃气覆盖范围,提高农村气化人口和气化率。

4.确保用气安全。各有关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严格按照国家天然气利用法规和标准,督促燃气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农村燃气设施的安全维护和运行管理,确保农村燃气安全。要按照“一镇一站”原则,设立天然气维护安全管理服务站,做好村民安全用气教育,加强燃气设施日常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让广大农村居民用上“放心气”。

四、扶持政策

1.按照整村推进原则,农村“气化”工程费用,采取企业投资、村民自筹、财政补贴、村集体补助等方式筹集。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今年新建并完成“气化”的村,按每户300元标准予以一次性奖补。各县区、高新区要参照市级补助标准,对按时完成“气化”改造的村予以补助。

2.各燃气企业要按照市场运营规律,合理核算相关费用,向用户收取的工程材料费。各县区根据实际,实行“一县(区)一费”;由各县区物价局进行成本核算,最大限度让利群众,提出收费标准意见,报市物价局审批。

3.鼓励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投资本村“气化”工程。村组之间燃气管沟施工,可采取“一事一议”、村民投工投劳等形式,在燃气企业指导下进行建设,切实降低工程费用。

4.农村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按照城乡同价的原则执行。对“气化”村内的贫困户、“五保户”等困难群众,各县区、高新区要在市级统一奖补的基础上区别对待,制定扶持政策,确保困难群众共享“气化”成果。

5.鼓励支持农村气化工程,对重点区域以外行政村实施“气化”工作的,同等享受市县“气化”奖补政策。

五、实施步骤

(一)调研摸底阶段(2016年4月20日前)

金台、渭滨、陈仓、凤翔、岐山、眉县、扶风县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要摸清重点区域“气化”村庄(社区)数量、用户数、燃气需用量等情况,合理确定燃气管网走向,测算燃气改造费用,制定具体“气化”工作实施方案。

(二)宣传动员阶段(2016年4月21日—5月10日)

各有关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围绕“气化”任务,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宣传推广使用天然气的意义和实施“气化”的扶持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真正让这项惠民工程、生态工程得到群众理解支持,为全面推进农村“气化”工程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5月11日至2018年底)

市县规划、住建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加快管网规划和路由审批,燃气企业要按照审批的工程方案,加快天然气管线敷设和输配站建设。各有关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向涉及“气化”任务的村派驻工作组,帮助筹集项目资金,协调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按期完成“气化”目标。

(四)竣工验收阶段(2016年10月15日至2018年底)。

各有关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对实施“气化”工程的行政村,按照竣工一个、验收一个、供气一个的原则,组织发改、住建、安监、环保等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验收结果要及时进行媒体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验收结束后,财政部门根据验收结果拨付补助资金。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级农村“气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召集人,市发改、财政、住建、规划、环保、水利、交通、安监、国土、物价、质监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定期研究农村“气化”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审批、土地征用、环境评价、工程建设、线路选择、补贴标准等工作的协调指导,及时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减免优惠,降低费用,促进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2.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是农村“气化”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成立农村“气化”工程推进小组,确定牵头部门,加强宣传发动,细化推进方案,出台配套政策,分步组织实施,推进农村“气化”工作有序展开。要落实领导包点、干部包村制度,抽调精干力量,专项协助督办,推进辖区内的农村气化工程进展,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完成,让这项惠民工程、生态工程落地生根。

3.科学编制方案。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结合城乡居民和工业园区能源清洁化的改造需要,组织编制重点区域天然气利用方案,将建设方案细化到每个镇(街)、村,分解到每一年度,落实到各个具体项目,各相关镇政府要明确天然气专(兼)职维护安全管理员,加强燃气管理,确保市上下达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4.精心组织实施。各燃气企业要切实履行服务社会的责任,尊重市场运营规律,本着保本微利的原则,合理核算相关费用。要加强工程施工力量,加快管网和实施建设进度,严格按照规范施工,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程任务。要采用优质材料和有合格证的设备,确保工程质量,让群众放心、满意。

5.加强协调配合。市发改委要加强政策协调、多方争取、落实上游气源,协调燃气管线穿越铁路事宜;市环保局做好调研摸底,合理确定重污染区域及“气化”范围;市住建局负责指导、协调管线建设;市规划要根据城乡规划为管道建设项目确定管线路由,核发规划许可;市交通局负责协调在管网铺设中,管线穿越公路的问题;市水利局负责协调管线穿越河道的问题;市国土局负责做好土地利用相关工作;市物价局负责审批工程费用;市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的筹集及发放;市质监依法实施天然气管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市安监要充分发挥市安委会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督办隐患排查治理等有关工作。

6.严格考核问责。市考核办要将重点区域农村“气化”工作纳入各县区、高新区大气污染防治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行同评比、同考核。市发改、住建、环保和监察部门要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农村“气化”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情况。对农村“气化”工作组织不力、措施不实、进展缓慢的县区和部门,由市大气办予以通报批评,并由监察部门启动追责程序,推动农村“气化”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附件2016年宝鸡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农村“气化”明细表


附件

2016年宝鸡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农村“气化”明细表

序号

所属县区

所属镇街

村名

户数

1

金台区

西关街道

新春村

112

2

中山西路街道

胜利村

351

3

金河镇

牛氏庙村

220

4

寺沟村

180

5

焦家沟村

115

6

周家庄村

40

7

石桥村

240

8

洪水沟村

278

9

玉池村

150

10

葛河村

158

11

卧龙寺街道

南坡村

259

12

渭滨区

石鼓镇

石坝河村

173

13

相家庄村

252

14

党家村

330

15

神农镇

茹家庄村

402

16

峪泉村

418

17

高家镇

巨家村

338

18

塔稍村

190

19

高家村

572

20

经二路街道

新建路社区108#院

60

 

序号

所属县区

所属镇街

村名

户数

21

高新区

千河镇

俱刘村

300

22

高南村

320

23

钓渭镇

东崖村

627

24

朱家滩村

425

25

红星村

446

26

东阳村

385

27

天王镇

王家堡村

606

28

胥家村

550

29

毛家沟村

203

30

天王村

1403

31

西尧村

201

32

伐鱼村

380

33

柏坡村

330

34

小塬村

265

35

梁家台村

210

36

八鱼镇

姬家殿村

837

37

淡家村

960

38

范家崖村

245

39

清安堡村

458

40

溪镇

凤鸣村

630

41

党家堡村

720

42

双基堡村

678

43

小庵村

430

 

序号

所属县区

所属镇街

村名

户数

44

高新区

溪镇

二郎庙村

408

45

小寨村

417

46

新庄村

340

47

陈仓区

虢镇街道

东堡村

1886

48

西堡村

1375

49

南堡村

520

50

高家塄村

400

51

北堡村

470

52

千渭街道

大众村

711

53

屈家村

180

54

光芒村

500

55

李家崖村

385

56

水莲寨村

585

57

周原镇

杜赵村

736

58

阳平镇

第六寨村

527

59

姜马村

318

60

宝丰村

541

61

岐山县

凤鸣镇

南吴邵村

260

62

朝阳村

115

63

北寨子村

362

64

太子村

900

65

北郭村

365

66

五里铺村

710

 

序号

所属县区

所属镇街

村名

户数

67

岐山县

蔡家坡镇

永乐村

368

68

同星村

360

69

温星村

163

70

雍川镇

杨柳村

482

71

板榻村

608

72

 

首善街道

尧寺村

200

73

岳陈村

230

74

第五村

600

75

杨千户村

800

76

红东村

350

77

葫芦峪村

320

78

常兴镇

河池村

420

79

祁家村

336

80

孙家村

450

81

侯家村

200

82

白家村

520

83

营头镇

新河村

450

84

铜峪村

300

85

黄家村

400

86

永安村

600

87

街道村

200

88

烟霞村

350

89

 

曲兴村

300

90

南寨村

400

 

 

序号

所属县区

所属镇街

村名

户数

91

 

 

东凉阁村

400

92

三星村

350

93

党家寨

600

94

齐镇村

800

95

金渠镇

第二坡村

300

96

金渠村

600

97

宁渠村

500

98

枣林村

800

99

红星村

450

100

河底村

600

101

横渠镇

横渠村

800

102

河滩村

600

103

土岭村

500

104

河湾村

600

105

槐芽镇

肖里沟村

600

106

西街村

500

107

保安堡村

800

108

红崖头村

500

109

汤峪镇

豆家河村

500

110

郝口坡村

600

111

西街村

192

 

序号

所属县区

所属镇街

村名

户数

112

凤翔县

城关镇

东街村

216

113

北街村

270

114

行司巷村

131

115

凤翔县

城关镇

南关村

258

116

豆腐村

207

117

小沙凹村

276

118

铁丰村

228

119

范家寨镇

乔家堡

170

120

柳林镇

柳林村

110

121

南指挥镇

白家凹村

150

122

田家庄镇

 

60

123

 

60

124

扶风县

城关街道

南宫村

352

125

后沟村

312

126

法门

宝塔新农村

175

   

35个镇街

126个村

53432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