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审服投发〔2025〕141号
关于大唐陈仓5万千瓦风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大唐宝鸡热电厂:
报来的《关于大唐陈仓5万千瓦风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核准的请示》(大唐宝电办〔2025〕78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需要,满足大唐陈仓5万千瓦风电项目上网需求,按照宝鸡地区新能源发展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建设大唐陈仓5万千瓦风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
二、项目建设单位为大唐宝鸡热电厂。
三、项目建设地点为宝鸡市陈仓区拓石镇境内。
四、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本工程线路起于大唐陈仓5万千瓦风电场110kV升压站,止于国网宝鸡新拓110kV变电站,新建单回线路长度共计约10.65km,其中单回路架空约10.5km,单回路电缆线路约0.15km。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六、项目核准支持文件:陕西省发改委《关于大唐陈仓5万千瓦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陕发改能新能源〔2024〕1479号)、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陈仓分局《关于大唐陈仓5万千瓦风电项目110kV送出工程线路路由的函》。
七、本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主要设备等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核准意见详见附件1。工程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环保节能标准要求,优先选用节能、环保设备和材料。项目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文件规定执行,并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局提出调整变更申请。
九、请大唐宝鸡热电厂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并按照《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附件2)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