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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你我:发现这样的邻居,请立刻投诉!
发布时间:2026-03-24 15:20
来源: 宝鸡市消防救援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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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门户网站提醒您:

住宅楼顶、阁楼隔层

看似不起眼的角落

却常常成为被忽视的

消防安全盲区

私搭乱建、违规堆放

擅自改动房屋结构

一次侥幸的违规

就可能埋下无法挽回的隐患

案例警示

案例一

近日,广东东莞一高层住宅19楼楼顶发生火灾。大火扑灭后,现场留下一个被烧毁的棚状铁架,原本的覆盖物已化为灰烬。

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回应称,楼顶起火的是一个小棚子并非物业搭建,起火物为楼顶堆积的杂物,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事后,消防员对物业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严格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案例二

2025年8月,上海郊区一居民楼屋顶发生火灾,阁楼屋顶部分被烧毁,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经调查,起火点位于该楼顶层住户家中杂物间。该住户擅自对自家天花板进行破拆,将大量杂物违规堆放在“平改坡”屋顶的隔层内,最终引发火灾。火势迅速蔓延至屋顶隔层,导致现场扑救难度增大、耗时较长。

案例三

2025年12月27日晚,四川成都大邑县恒昌格兰郡小区一栋24层顶楼起火,起火点在楼顶违规搭建的阳光房卧室内。由于火势迅猛,烧毁了私自搭建的自制楼梯,火势迅速向下蔓延至24楼,导致一名老人被困,所幸消防员及时赶到将其成功救出。

楼顶不是“私家小院”

通道不是“储物仓库”

守护消防安全

需要物业严格履行

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更需要每一位业主

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八条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陕西消防提醒您

日常生活中

大家若发现私搭乱建

违规堆积杂物等安全隐患

可向物业反映

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进行投诉

发现火情要第一时间拨打119报警电话

清晰说明起火地点、火势大小

有无人员被困等关键信息

火灾猛如虎,防患在日常

这些消防安全知识

一定要牢记于心


来源丨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中国消防、闵行消防、随州消防119、榆林消防、陕西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