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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亏!打个工,被判2年刑期……公司被罚450万!
发布时间:2026-03-31 08:42
来源: 宝鸡市消防救援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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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门户网站提醒您:

电焊火花一闪

暗藏致命风险

一星半点即可引燃大火

酿成灾祸

案例警示

案例一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一起因违规电焊作业引发的重大火灾事故案件。被告人肖某某、邓某因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和一年六个月,其所在公司需承担450余万元的经济赔偿。

案例二

3月5日,固原消防在监督检查时,发现宁夏某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在生产车间内,无证违规进行明火(电焊)作业,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对该名违规作业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500元的行政处罚。目前,该违法人员已接受警示教育培训,并足额缴纳了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十三条规定:

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

第六十四条规定:

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动图来看看

违规动火究竟有多危险


陕西消防提醒您

生产作业莫存侥幸

安全规程时刻牢记

违规操作隐患暗藏

风险后果难以估量

树立牢固的安全生产观念

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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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江西消防、宁夏新闻网、西咸消防、陕西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