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消防救援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行动工作方案(2026—2030年)》,旨在推动全社会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掌握基本的防灭火与自救逃生技能,全面提升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努力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为让方案要求切实落地,即日起,“宝鸡消防”微信公众号将定期推出系列消防科普提示,分人群、分场景,用看得懂、学得会的方式,让消防成为全民习惯,让平安常驻您的身边。
前两期
我们讲了
火场如何逃生、居家如何防火
今天这期要说的
是逃到安全地带后
必须马上做的一件事
以及平时最容易被敷衍
关键时刻却能救命的一项准备:
怎么正确拨打119
以及为什么要认真参加疏散逃生演练
119这样打,才真“会报警”

一通清晰的报警电话
能为救援抢出宝贵时间
可人在慌乱中
往往容易语无伦次
漏掉关键信息
别让“说不清楚”
耽误了“救得及时”
下面这些知识
我们共同学习


报警不只有“打119”这一件事
第一,向身边的人报警。 大喊“着火了”,告诉大家着火的部位和楼层。这能争取到宝贵的初期扑救和疏散时间,减少人员被困。
第二,向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报警。如果身处商场、写字楼或小区,第一时间通知消控室,可以启动应急广播和自动灭火系统。
第三,拨打119电话。及时拨打电话报警,果断借助专业力量。
这三件事可以同时进行,而不是等打完电话再喊人。
重要提醒
第一,注意自身安全。 在报警和等待消防车到来的过程中要注意自身安全,避免因过于接近火源或吸入有毒烟雾等危险因素而受伤或中毒。
第二,了解周围消防设施。 在日常生活中,了解自己所处环境的消防设施情况十分重要,比如消火栓、灭火器的位置和使用方法等,以备不时之需。
第三,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除了掌握正确的报警方法外,还要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加强火灾预防知识的学习和实践,清除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
不谎报警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第三项规定:谎报火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以下罚款。
疏散演练是给生命“模拟考”

很多人觉得
疏散演练就是走个过场
下楼站一站,拍个照就散
但真实的火灾中
弯腰捂口鼻
有序通过安全出口
不乘电梯不推挤——
这些动作
在恐慌中是很难“临时想起”的
除非练过
我们倡议
当社区、单位组织疏散演练时
请您认真对待
每一次认真演练
都是在给生命
多铺一条安全的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