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函〔2005〕62号
宝鸡市人民政府
西 安 铁 路 局
关于表彰奖励 “爱路、建路、护路”
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宝鸡地区各铁路站段、办事处: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铁路法》,构建铁路与地方互动、和谐、共同发展的良好氛围,形成全社会爱路、建路、护路光荣的良好局面,使爱路护路成为全市人民的自觉行动,经宝鸡市人民政府、西安铁路局研究决定,对在我市铁路建设中表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以及宝鸡市支持铁路建设与爱路护路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通过自下而上的民主推荐,单位评定,经宝鸡市人民政府与西安铁路局审查,决定对金台区安监局等16个“爱路、建路、护路”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它们是:
金台区安监局 渭滨区金陵街道办事处
宝鸡公安局陈仓分局 凤翔县安监局
扶风县交通局 岐山县人民政府
陇县发展计划局 眉县交通局
千阳县工业管理局 宝鸡列车段
宝鸡火车站 宝鸡车务段
宝鸡工务段 宝鸡供电段
宝鸡建筑段 宝鸡东站
对邓振科等22名“爱路、建路、护路”先进个人进行表彰,他们是:
邓振科 杨聚宝 徐占良 张广力 吴金选 杨永铭
任凌云 王金荣 符拴平 王 晖 赵凤仙 高文生
杨玉德 李玉民 李 斌 雷靠民 季 政 张文远
张玉强 赵光明 李克胜 张天熊
希望以上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继续发扬“爱路、护路”的光荣传统,以更高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积极支持铁路建设,在全社会形成爱护铁路的良好氛围。全市人民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为榜样,积极投身到“爱路、建路、护路”活动中来,为促进宝鸡地方经济发展,为提升我们宝鸡铁路交通枢纽地位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交通 铁路 表彰 决定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10月8日印发
共印27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