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部

首页>政务公开>政策>其他文件 > 市政府文件
  • 索引号
    610300-116103000160042761/2013-00206
  • 发布机构
    宝鸡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3-05-29 00:00:00
  • 名称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陕西法士特集团公司(宝鸡分公司)进行表彰奖励的通报
  • 有效性
    有效
    文号
    宝政函〔2013〕49号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陕西法士特集团公司(宝鸡分公司)进行表彰奖励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3-05-29 12:05
来源: 宝鸡市人民政府
X
市政府门户网站提醒您: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2年,陕西法士特集团公司(宝鸡分公司),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工作目标,调整结构,开拓市场,不断创新发展,各项指标继续在行业内保持领先。全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29.22亿元,缴纳税收总额6512.87万元,其中市、县贡献额为2596.52万元,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引导企业增强依法纳税意识,促进市县财税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市政府决定,授予陕西法士特集团公司(宝鸡分公司)“地方财政纳税突出贡献奖”称号,并奖励20万元。

市政府希望陕西法士特集团公司(宝鸡分公司)发扬成绩,再创佳绩,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再立新功。市政府号召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要以先进为榜样,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大企业大集团战略,持续提升工业竞争优势,加快发展,争先进位,为打造关天副中心、建设和谐新宝鸡、实现“六个走在前列”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宝鸡市人民政府

                                2013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