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类
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签发人:周保君
宝发改函〔2023〕85号
市九三学社:
贵学社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提案》(第13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中省有关政策
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寄托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事关广大儿童成长发展和美好未来。2021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于保障儿童权利、提升城镇化质量、满足美好生活需要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都具有重要意义。
同月,国务院颁布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规划了我国儿童在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领域的目标任务,是指导未来十年我国儿童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新儿纲通篇贯穿儿童优先理念,将“坚持对儿童发展的优先保障”作为纲要基本原则之一,强调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强调在出台法律、制定政策、编制规划、部署工作时优先考虑儿童的利益和发展需求,强调将儿童优先理念落实到公共政策制定、公共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供给各方面。
根据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政策解读,新儿纲与《指导意见》提出的儿童友好城市“五个友好”的内涵高度契合。新儿纲与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相衔接,同时回应社会关切,明确提出了“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和儿童友好社区”的目标,并相应提出了建立多部门合作工作机制、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标准体系和建设指南、积极参与国际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交流活动等策略措施。这与《指导意见》有关工作部署是一致的。
2022年6月,省发改委等23部门联合印发了《陕西省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围绕推动儿童优先发展、拓展儿童友好空间、提升儿童公共服务、完善儿童福利体系、优化儿童发展环境等五方面,出台了22条具体措施。提出到2025年,争取省内2个左右城市纳入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展望到2035年,全省十个设区市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比例超过50%,争取2个左右城市被命名为国家儿童友好城市。要求各地履行建设主体责任,整体制定落实建设方案,进一步完善政策支持,分批推进建设,加强监测评估,强化宣传交流,全面推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
二、我市前期工作
(一)不断提升儿童公共服务。“十四五”以来,我委围绕教育、卫生领域建设项目,积极争取中省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一是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为渭滨区、金台区、高新区、凤翔区、千阳县、陇县、麟游县、太白县、扶风县、凤县、岐山县共30个建设项目(17所幼儿园、13所义务教育学校)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3亿元、省级投资9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35亿元,用以支持幼儿园和学校的教学楼、操场、教师周转宿舍、教具购置等建设内容,提高学前教育入学率和义务教育巩固率。二是加强儿童健康服务保障,为市妇幼保健院高新分院、市儿童医院高新分院、扶风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母婴保健中心改建、凤县妇幼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提升、市妇幼保健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救治能力提升5个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46万元、省级投资7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9.78亿元,持续提升儿童健康服务水平。
(二)为编制我市儿童发展规划建言献策。2022年4月,市妇儿工委办公室起草了《宝鸡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征求意见稿)》,我委对照《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第一批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的通知》有关要求,建议市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将文件中试点城市申报的基础数据指标纳入我市儿童发展规划,明确2021年的基线值和2025年的目标值;同时将能支撑儿童发展规划落地的拟实施重大项目在我市儿童发展规划中予以明确。据此,进一步夯实我市儿童友好城市试点申报工作基础。
(三)进一步推动我市托育服务发展。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52号),扎实推进全市养老托育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我委牵头编写了《宝鸡市推进“一老一小”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充分征求市级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并按程序通过了国家发改委评审。4月14日,《方案》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市“一老一小”建设的整体目标和具体指标,提出要进一步深化养老托育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政府兜底保障能力,引导社会力量发展普惠养老、托育服务,提升我市“一老一小”服务基础设施条件,增加优质养老托育服务供给。
三、下步打算
制定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方案是我市申报建设试点、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前提条件。《陕西省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印发后,王勇市长批示:“领会要求,深入调研,做实方案,力争到2025年纳入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佘俊臣副市长批示:“请市妇儿工委办公室主动商市发改委,对照中省要求,明确我市定位,制定具体行动方案”。下一步,我委将按照市政府要求,由我委牵头,市妇儿工委具体负责,会同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体育局、市医疗保障局、共青团宝鸡市委员会、市妇联、市残联等部门,依据《陕西省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督促市妇儿工委抓紧制定我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方案,并按照我省关于申报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通知最新要求,由我委会同市妇儿工委积极为我市申报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
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20日
(联系人:刘 沛,电话:326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