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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三届政协四次会议第399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5-08-14 15:25:00
来源: 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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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B类

签发人:李宏发

宝卫办函〔2025〕231号


刘玉广委员:

您在市十三届政协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推进医疗机构医养结合工作的提案》(第39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委深入贯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紧紧围绕“健康宝鸡”建设,推动我市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不断加强老年健康工作队伍建设,加快发展医养结合服务,认真做好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积极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全面营造老年友好型社会,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关于“整合养老服务资源”的建议。为进一步整合养老服务资源,推动医养结合机构发展,我委会同市民政局等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凡养老机构申请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一律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申请举办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进一步降低设置门槛。积极鼓励和推动各县区在新建、改扩建养老服务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时做好统筹规划、毗邻建设,通过发挥各自优势,错位发展,实现功能互补、服务内容衔接配套。同时,积极推动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创建省级医养结合服务中心,直接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国家公共卫生服务和医养结合服务。目前全市已有59家医疗机构成功创建为陕西省医养结合服务中心。

二、关于“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的建议。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医养结合发展,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经市政府同意,我委会同市发改委等11部门联合印发了《宝鸡市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实施方案》,重点对医养结合体系构建、管理服务、价格政策、医保支持、财税优惠、土地供应等保障措施方面明确提出了工作要求。目前,全市所有医养结合机构内设医疗机构都已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市医保部门也已经启动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福彩公益金用于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鼓励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并对新建医养结合机构实行“一站式”办理;对医养结合机构在土地、税收、水电气热收费等方面予以优惠;对已创建省级医养结合服务中心的医疗机构给予一次性补贴等。

三、关于“加强专业人员培训”的建议。我委在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和中医医院全部设置有老年医学科,通过不断加强专业学科建设,提高了老年医学医疗服务水平,并为基层提供技术支撑。同时,重点做好老年医学专业人才队伍的培养,每年组织医疗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的管理人员和医护服务人员开展专业的线上培训,推荐拔尖人才前往省级医疗培训基地开展不少于90天的脱产培训。通过不断开展专业培训和强化成果转化,全面提升了我市老年医学医疗服务能力,满足了老年人的医疗服务需求。此外,我委积极落实国家卫健委等五部委《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培育和发展以老年患者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医疗护理员队伍。目前,市第二人民医院正在积极筹建宝鸡市医疗护理员培训基地,这为我市扩大老年护理服务业人员队伍,拓宽社会就业渠道,不断满足老年群众和社会需求进一步打好了基础。

四、关于“推进信息化建设”的建议。我委加快推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互联互通,市级平台与37家二级以上医院完成对接,实现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覆盖,建立电子健康档案330万份,实现电子病历、检查检验结果市域内共享调阅。建成市级检验结果互认信息平台,推动医疗机构间检验信息互通、检验结果互认,并对互认各环节实施全流监管。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整合医疗、公卫、疾控、血液、急救等信息资源。建成“健康宝鸡公众服务"微信小程序,向公众授权开放个人健康档案查询功能,调动大众参与自我健康管理的积极性,目前已供查阅108万人次。取消医院自建实体就诊卡和电子就诊码,推广普及居民电子健康码,实现患者就诊全流程“一码通用”。目前,宝鸡市32家医院接入居民电子健康码管理平台,累计发放电子健康卡 296 万张。

衷心感谢您对全市老年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热切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8月12日


(联系人:李尘   电话:3262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