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B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签发人:朱军
宝市自然资函〔2025〕77号
对市十三届政协四次会议第493号 提案的答复函
张炜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合理规划市级公立医院布局的提 案》(第49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县各级国土空间规划预留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保 障空间,加强市公共卫生医院及市疾控中心用地保障,重点 推进市级和区县级医疗设施均衡布局。完善社区级医疗设施 配置,支持各社区新建或利用闲置公共服务设施改扩建婴幼 儿照护和老年人医疗服务设施。到2035年,社区医疗服务 设施步行15分钟覆盖率达100%。
打造优质高效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按照各级医疗卫生 服务设施配置要求,统筹布局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促进优 质医疗资源区域均衡布局。建立健全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 络,推进传染病专科医院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保 障宝鸡市中心医院港务区院区、宝鸡市传染病医院(宝鸡市 感染性疾病诊疗中心)、宝鸡市人民医院科技新城院区、宝鸡市中医医院东院区、宝鸡市妇幼保健院高新院区、宝鸡市 儿童医院高新院区、宝鸡市口腔医院高新院区、渭滨区综合 医院等项目用地空间。支持金台区在原蟠龙镇卫生院,按照 二级综合医院标准建设蟠龙新区人民医院。到2035年,规 划主城区医疗卫生用地面积为170.50公顷,占城镇建设用 地的0.80%,规划凤翔城区医疗卫生用地面积为17.23公顷, 占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的0.80%。规划人均医疗卫生用地面积 不低于1 .0平方米。
最后,感谢您对宝鸡市国土空间规划事业的关心和支 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14日
(联系人:杜智荣,电话:0917-3260259)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