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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4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5-11-20 16:03:16
来源: 宝鸡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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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B         签发人:王新刚        宝林造函〔2025〕56号


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4号建议的答复函


李力代表:

首先,十分感谢您对生态产品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建议》已收悉。就您提出的建议,我局从“活绿”“扩绿”“兴绿”方面做了相关工作,提升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为提供优质生态产品奠定基础。现具体答复如下:

一、突出“活绿”,释放林权经营活力

一是深化集体林权改革,释放集体林地生产力。截止2024年底,全市新增集体林地流转面积0.3万亩、累计流转面积2.11万亩,新增规模经营面积10万亩、累计规模经营面积33万亩。二是深化拓展国有林场改革,盘活林场资源。陇县国有林场依托技术队伍优势,通过专业服务参与36个乡村绿化美化建设3050亩、道路绿化美化272公里,联合经营机制成效显现。市辛家山林业局积极践行林区变景区、景区变园区、林场变市场、资源变资金“四变”模式,盘活林场资源,增强林场基础动能。三是推进耕地林地空间置换试点,优化林地资源配置,麟游县推进耕地林地空间置换试点,解决林地碎片化分散经营化问题。

二、科学“扩绿”,夯实生态产品底色

一是坚持生态优先科学“扩绿”。实施生态修复治理工程、森林质量提升、重点区域绿化、“三区两带”困难立地植被恢复,完成营造林22.5万亩。二是推进“百万亩绿色碳库”试点建设。岐山县、渭滨区、陈仓区完成 “百万亩绿色碳库”试点示范基地项目建设任务3.51万亩,建成碳汇计量监测点9个,不断扩大林草碳汇增量,极大改善了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加大草原修复工作。修复治理退化草原1.78万亩、草种繁育2000亩,使退化草地得到有效治理和修复。

三、着力 “兴绿”,提升生态产品品质

一是多元化举措促进产业提质。聚焦服务乡村振兴,主动融入“千万工程”,实施低产低效特色经济林提升改造15.59万亩,建成特色经济林示范园8个,以点带面推动全市147亩特色经济发展。实施“种、养”结合,发展林下经济37.72万亩,林下养殖5.17万头(只)、中蜂1.1万箱,培育林下经济示范基地5个。二是延链补链强链促进产业增效。延长花椒、林麝产业链条,制定《加快培育全市花椒、林麝现代林业产业链的实施方案》,确定产业链主企业,发挥龙头示范带动作用。在凤县、陈仓、岐山建立花椒产业链示范点6个,建设花椒示范园900亩;在凤县确立林麝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新建规模化养殖、林麝饲草基地和林麝休闲观光点20处,6个林麝疫病防治救治服务站投入运营,持续推行林麝创新型险种试点,新繁林麝1.1万只、总栏量突破5万只,助推乡村全面振兴。三是外向化扩大优势效应,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宣传推介,举办中国林麝产业创新发展论坛、第三届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组织相关林产品企业参加第31届杨凌农高会、徐州“宝鸡市名特优新农产品”展销推介会、第13届中国知识产权年会推介会和全市农民丰收节推介会,推介宣传特色生态产品。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健全林权评估、抵押、登记等配套服务体系,科学“扩绿”“护绿”“兴绿”,提升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系统的质量,夯实生态产品底色,延长生态产品链条,提升生态产品规模化、集约化水平,逐步激发生态资源活力。

感谢您对我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您的建议,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政策措施,推动我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宝鸡市林业局

                            2025年8月1日


(联系人:路莹       电话:3260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