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 签发人:王亚锋 宝林保函〔2025〕41号
对市第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48号建议的答复函
支春林代表:
您《关于加快天台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审批、促进鸡峰山景区创建4A级景区工作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林业暨风景名胜区工作的关心,现将建议函复如下:
一、您《关于加快天台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审批、促进鸡峰山景区创建4A级景区工作的建议》包含2个方面,一是加快天台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审批,二是促进鸡峰山景区创建4A级景区。
二、关于“加快天台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审批”方面
1. 规划审批情况
宝鸡天台山风景名胜区新一轮总体规划(以下简称天台山总规)修编于2015年正式启动,2020年7月通过了省政府常务会审定,2021年9月通过了国家林草局部际联席会审查,2023年10月国家林草局局务会审定通过。随后,在即将呈报国务院时,国家林草局接国办通知,所有风景名胜区总规暂不受理报送,总规审批暂时停滞。2024年4月,国家林草局通知,全国所有风景名胜区总规按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后的新范围重新进行修改,天台山总规修改后及时报送至国家林草局并通过了审查。2024年10月,国家林草局公示了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天台山总规在公示范围内。2025年1月再次接国家林草局通知,要求结合已批准的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再进行一次规划文本的校核,目前已完成校核并已再次报送。
2.近期我们做的主要工作
2025年2月19日,经我局协调并会同天台山管委会主要领导赴北京,到国家林草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司对接天台山总规审批事宜,与保护地司自然公园处领导进行了座谈交流,掌握目前规划审批进展:
(1)国家林草局对天台山总规的内部审查程序已经完成并通过了局务会的审定,不存在规划技术问题。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由国务院审批,国家林草局积极通过自然资源部上报,因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仍未结束,目前国务院暂不受理。
(2)2018年机构改革,风景名胜区管理事权由住建部调整到国家林草局。自国家林草局成为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以来,国务院至今尚未批复一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规。为加快推进全国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审批,目前国家林草局正在双向推进:一是协调自然资源部和国务院,对已公示的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进行批复,若整合优化方案得以获批,天台山总规才能上报国务院,因而整合优化方案的获批已成为了总规上报的前置条件。二是加快《风景名胜区条例》(2016年版)修订,将总体规划审批权限由国务院下放至国家林草局。目前该条例已通过国家林草局局务会和自然资源部部务会审议,国家林草局近期正在会签,会签后按程序报请国务院批复。若《条例》通过国务院批复,国家林草局将可以按照修订后的《条例》直接批复天台山总规,但目前修订《条例》的批复时间不确定。
通过我局会同天台山管委会近年来的积极对接,目前,天台山总规位于全国近百个待批复总规的第一梯队,国家林草局保护地司明确表示,将全力支持并优先批复天台山总规。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天台山管委会,不断与国家林草局保护地司加强沟通对接,及时掌握最新工作动向,积极跟进天台山总规审批。
三、关于“促进鸡峰山景区创建4A级景区”方面
我局将积极会同市文旅局,全力支持和配合有关单位做好鸡峰山景区创建4A级景区工作,共同促进鸡峰山景区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林业暨风景名胜区工作关心和支持,请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并不断加强沟通与联系,更好地指导我们的工作。
宝鸡市林业局
2025年6月28日
(联系人:代槿旭 电话:326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