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C
签发人:陈焕文宝水函〔2026〕66号
李生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千阳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建议》(第29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千阳县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基本情况
千阳县地处关中西部,是典型的山区农业县,坡耕地占比高、地力条件差、耕作难度大,已成为制约粮食安全和农业规模化发展的核心障碍。“十四五”期间,我局抢抓国家水安全保障工程规划机遇,千阳县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项目成为全市唯一列入该规划的项目,也是全省首家坡耕地治理项目与土地产能入库衔接的项目。《陕西省黄河流域淤地坝建设和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十四五”实施方案》中期调整时,我局积极争取,项目区由3个增至8个,治理规模从2.8万亩扩至5.3万亩,计划总投资由4375万元增至1.06亿元。项目建成后将有效减少区域水土流失,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民增收和地方经济发展。
二、“十四五”以来坡耕地项目实施情况
“十四五”期间,我市在千阳县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工程8个,累计完成投资1.06亿元,累计完成坡耕地5.3万亩。其中:2021年南湾岭项目区完成9427亩、2022年千河南岸项目区完成6272亩、2023年磨上项目区完成6250亩、2024年磨上项目区(二期)完成6250亩,上述4个项目区已全面完工。2025年下达我市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4个,规划坡耕地25000亩,其中千河南岸项目区(二期)6250亩、高崖项目区6250亩、千河北岸项目区6250亩、上店项目区6250亩。目前,除高崖项目区正在实施外,其余三个项目区已全部完工。
三、关于建议所提问题的答复
(一)关于将千阳县列为坡耕地治理重点县。“十四五”期间千阳县已列为全市坡耕地治理重点县,项目规划规模和投资强度均为全市首位。“十五五”期间,我局将继续把千阳县作为水土流失治理的重点区域。针对中央预算内资金不再支持坡耕地建设的政策调整,我局严格落实省水利厅“整流域推进、集中连片治理”的申报要求,系统谋划申报千河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并扎实开展前期工作。目前,该项目已初步纳入“十五五”中央预算内项目库和国家水安全保障“十五五”规划,并作为“黄河重点生态区渭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的子工程,实施方案(可研报告)已通过自然资源部审核,初步设计已于7月15日上报,争取早日落地实施。
(二)关于优化资金配套政策。按照《水利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发改农经规〔2024〕1761号),西部地区水土保持项目中央支持比例为70%,地方需配套30%。2025年,中央预算内支持比例已由80%下调至70%,地方配套压力加大。为缓解配套资金落实难题,我局拟向市财政局和省水利厅申请配套资金,争取配套资金倾斜支持。
四、下一步打算
一是加快2022年至2024年完工项目的竣工验收进度,确保年底前完成验收。二是持续做好“十五五”项目储备,做深做实千河流域项目前期工作,争取中央投资支持。三是继续向省水利厅和财政部门争取,在配套资金分配时对千阳县给予倾斜支持。再次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宝鸡市水利局
2026年8月20日
(联系人:张庭康 电话:0917-3804922)